誘人的“國企招聘”
據王麗麗講,今年11月份,她從當地電視臺看到一則滾動字幕廣告:國有企業招聘乘務員、話務員、影視製作人員,工資待遇800元-1600元。
王麗麗2002年從河南省廣播電視大學畢業,一直賦閒在家。看到這則消息後,她立即前去報名,負責招工的人告訴她:必須先交1890元的崗前培訓費用,培訓結束負責安置工作,不另收培訓費。
11月6日,她來到位於鄭州伏牛路附近的鄭州青年就業培訓中心,開始了3個月的培訓。
和王麗麗一樣,三門峽、漯河、洛陽等河南省各地的上百名學子也從不同的地方得知了這一消息並前往報名培訓。
交了860元,被安排當“陪聊”
據王麗麗講,原來說好要培訓3個月,可是隻培訓20天便結束了。他們要結業證書時,被告知必須再交300元。隨後,培訓中心還告訴他們,每人必須向設在校內的河南省青年職業介紹所就業指導辦交納860元中介費,纔給安置工作。聞聽此言,法律大專畢業的王麗麗才意識到自己陷入了一個騙局。
洛陽偃師女生楊青青(化名)的母親告訴記者:她女兒按照培訓中心的要求,交了860元中介費,結果被安置到某處做陪聊小姐,她現在找培訓中心反映情況,結果看門的人連大門都不讓她進。
採訪中,記者還遇到了一位前來尋找女兒的偃師婦女。這位婦女壓低嗓子告訴記者:她女兒在這裏參加培訓,已有4個月沒有和家裏聯繫了,她來學校找人,學校說女兒被安排到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了。她問是哪家廣告公司,學校不告訴她。如今,女兒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她來了已經兩天,可學校始終沒有讓她見到女兒。
記者反被“採訪”
12月23日下午,記者與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人員一起來到鄭州青年就業培訓中心,一位瘦高個男子自稱是看大門的,說領導一會兒就來。
約10分鐘後,一男子趕了過來,並徑直走向一間掛有“河南省青年職業介紹所就業指導辦”招牌的房間。這位被稱爲負責人的男子自稱姓毛。他首先要求攝影記者出示記者證,記者出示後,他竟然一把抓在手裏,拒不交還,並稱記者無權進行採訪。直到110幹警來到後,該男子才把記者證交到幹警手裏。
後來,記者旁聽執法人員調查處理時,毛姓男子蠻橫地將記者推出屋外。接着,突然又來了八九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其中兩人還拿着攝像機和話筒,將話筒捅到記者嘴前,要採訪記者,記者問他們是哪個新聞單位的,被告知是:“我們要留內部資料!”後來,該就業指導辦一位不知名的負責人乾脆把記者推到大門外,並要求看大門的人:“別讓一個記者進來!”
“負責人”事後道歉
鄭州市勞動監察中隊中隊長李念東表示,根據國家和河南省有關規定,職業介紹機構收取職業介紹費用有標準,低則30元,最高不能超過100元,而且營業執照和收費標準必須懸掛在明顯位置,可該職業介紹所都不符合這些規定。
昨天,一自稱劉光奇的男子給記者打來電話,說自己是河南省青年職業介紹所的負責人,他向記者口述了3條處理意見:第一,他們向記者表示賠禮道歉;第二,責成毛某寫出深刻檢查;第三,扣發毛某的年終獎金。
目前,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正在就此事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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