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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縣石角、古劍、篆塘等幾個鎮的農民,常年輾轉於綦江、萬盛、南川等地流動賣血。賣血被他們視爲掙錢的重要的途徑,有些農民爲了掙錢,一個月賣血多達4次。而老資格的賣血者稱,“已經賣了30多年了。”
目前,我國醫用血液有兩個來源,無償獻血和有償獻血漿。無償獻血主要用於臨牀用血,它來自於血站和無償獻血車。而血漿則主要用於生物製品公司,生產生物製劑,因爲具有這種商業用途,所以現在獻血漿還是有償行爲,由單採血漿站負責採集。
但市獻血辦的人士說,我市血液來源只有無償獻血和義務獻血,有償獻血的方式是禁止的。在一些農村地區,採血只是適當的給予一些勞務費或誤工補償。
賣血者“趕場”“再抽連血管都找不到了”
賣血者把賣血稱爲“趕場”。16日這天,就是他們的一個“趕場天”。
早晨9點,經過一個半小時的顛簸,記者到達距離重慶市區100多公里的古劍鎮小地名三洞橋的地方,這裏有一個臨時採血點。
在這裏等待獻血的農民已有20多人,他們大多是婦女,穿着很舊的衣服。鄉村小路上還有三五成羣的婦女朝這裏走來,還互相說笑着:“爭取在過年前多掙點!”
先來的婦女閒着無事,開始扯起賣血的話題來:“再抽連血管都找不到了。”有的挽起袖子,比誰的針眼多。
記者以下崗工人的身份和一位姓陳的大姐聊了起來。大姐很和善,很快就把記者看作“同路人”。陳一家五口都來了,包括20歲左右的大女兒、丈夫以及公公婆婆。
陳說自己絕對是老資格的賣血者,從十幾歲就開始賣血,至今有30多年了。“當時還得去重慶,一次才賣10多塊。哪裏能跟現在相比,抽一回就140多塊。”
她掰着指頭盤算着:一家人這一趟可以掙700元,差不多是1000斤大米的價錢。陳說,在古劍、石角等鎮,全家賣血掙錢的現象相當普遍。
陳大姐還教記者,“抽血之前要喝幾碗鹽水,過後再吃些花生等生血的東西,這樣就會抽都抽不完。”記者擔心會不會得病,旁邊的紅衣婦女回答:“病不會光顧我們窮人。”
一會,陳的丈夫以十足的“行家”身加入談話,據他講,以前有人提出要求要單採,“不過是嫌全採時間間隔長了,但人遭不住。只要有人安排,全採還不是可以隨時採?還可以找人幫忙去別的縣的血站去賣。”
陳的一家除了種點莊稼外,再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只有靠賣血。說到這些陳的丈夫有些黯然,不過馬上他就改變話題,說起現在賣血的多了,採血方也有選擇。“O型走俏,要是能弄張O型證明就好了。”
11點多,血站的車沒有來,一輛摩托開來對賣血者嚷道:“改時間了,今天不來,過幾天臨時通知!”獻血者在埋怨聲中一轟而散。
“血源”滾滾來“組織千人沒問題”
知情者告訴記者,賣血的農民全靠血頭與血站聯繫,血頭收取登記費並在血站領取報酬。中午,記者從一“摩的”司機拿到一個“血頭”的電話。記者以採血爲由與“血頭”取得聯繫。血頭稱自己姓王,是石角鎮某村村長,在石角、古劍都很有名。在電話那邊,王誇口自己能組織上千人的賣血隊伍,只要提前打個電話,一切都能搞定。
王和記者約到三江鎮“碰頭”,然後又改到石角,最終還是不肯現身。據王講,這種大規模的操作其實不麻煩,“用不着每家打電話,那樣成本好高喲,直接在鄉里的廣播或者電視上出通知就完了。
陳大姐也說,頭天從有線電視裏看到村幹部的通知,說哪天哪天有流動採血車要到什麼地方來,願意(去賣)的報名填表。
16日下午,古劍瑪雅村一長期獻血的羅姓農民不斷和記者聯繫,稱自己要當血頭,約記者在古劍鎮見面。
羅保證也能在打通等偏遠地方招來“血民”(賣血者)近1000人,加上石角、篆塘等鎮,隊伍更大。羅隨後還向記者建議簡化“程序”,有些可一天賣兩針(次)800毫升血,並稱自己人熟,他多次一天12小時內賣過兩次,賺了280元錢。“主要是跟採血者關係搞得好。”
羅屢屢向記者提及每人需要10元的聯絡費。記者離開古劍後,羅又打來兩次電話,要求記者趕在血站來之前去抽一次,農民都想春節前多掙點錢。並再三囑咐多開點車來裝,臨末又一再強調:“絕不讓你落空。”
22日下午,古劍最大的劉姓“血頭”,也打電話催促記者儘快和他聯繫。據說他手下隨時掌握着上千血民,要多少都有。
“血頭”神通大“用假身份證,關係搞好”
綦江多山地。石角鎮和古劍離縣城幾十公里。農民流動於重慶、萬盛、南川等地頻繁獻血,平均每月1次,多則4--5次,每400毫升可以得140元。石角鎮劉羅村和瑪雅村幾乎家家上陣,戶戶參與,賣血已是公開的祕密。血齡最長的達30年,賣血者上1000人,從18歲至50多歲,有的甚至把賣血當作職業,
從幾個血頭及部分賣血者處得知:三個鎮每年最少賣血達2-3噸,只要收,要多少都有。難怪有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這樣說:古劍石角是個“地下血庫”。
原本位於遠山僻壤的幾個貧困鄉鎮,因爲賣血而遠近聞名。當記者問道:除了賣血就沒有其他路子了嗎?他們的回答很簡單:出門是山,是土,是不值錢的莊稼,不打工只能賣血。
農民沒有更好的經濟來源,於是只好把賣血作爲一個行當。但是,獻血或者賣血有嚴格的規定,突破這些規定的,就是賣血者所倚重的“血頭”。
據石角鎮王姓血頭講,一般第一次賣血需要身份證和體檢,然後在血站微機裏留有檔案,以後來賣血只要出示身份證就可以了。“有空子可鑽,一個是,利用假身份證,就算有微機記錄一般也不會識別出來,另外一個就是和血站採血者的關係搞好,隨時就可以去賣。”
按照規定,有償獻血是禁止的,那麼,付給賣血者的錢是從哪裏來的呢?想當血頭的羅姓村民說,有些有義務獻血任務的單位,找不齊人,就會出錢來找他們去抵名額。“當然最多的,還是血站給我們的勞務費或誤工補償。”王姓血頭也說,他們主要還是靠“誤工補償和勞務費。”至於去抵名額,他承認“業務不多”,因爲“這錢肯定多一些,但涉及的環節要多一些也麻煩一些。”
焦點說法
有關部門表示迅速反映情況
重慶市獻血辦陳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重慶市內血液的主要來源是無償獻血和義務獻血,市內各醫院均無權在任何地方設點採血,血液中心擔負採血的主要任務,其區域由衛生局統一規劃。
陳說,綦江設有采血點的情況獻血辦並不清楚。對這種有血頭組織的集體獻血,《無償獻血條例》出臺之前,或許因用血緊張和偏血型的情況,臨時選址採血緩解補助血用,由政府、機關、單位給予適當補償,有償獻血是絕對禁止的。
《條例》規定單採血漿間隔期爲三個月,全採血則要六個月。對每月四次的說法,陳表示頗爲震驚,他說,如果真是那樣,血的質量肯定得不到保證。
衛生局血液管理中心李女士說:目前對有賣血村鎮的情況毫不知情。將迅速向有關部門反映。
見習記者.汪君/文.記者.樊強/圖
新聞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是1998年10月1日施行的。第二條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第九條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採集血液量一般爲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採集間隔期不少於六個月。並嚴格禁止血站違反前款規定對獻血者超量、頻繁採集血液。
第十八條規定,非法採集血液的;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血站違反有關操作規程和制度採集血液,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獻血者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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