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問題,不僅阻礙了建築業的健康發展,也造成了施工企業拖欠國家稅款、拖欠材料設備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問題。昨天國務院辦公廳召開全國拖欠工程款電視電話會議。按照國辦通知要求,本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將全面展開。爲了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清欠工作領導小組,並對產生拖欠項目的還款期限、比例做出了相關的決定。
據瞭解,今年本市要將解決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爲工作重點。各單位要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凡項目已竣工並已完成決算的,要求在2004年9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對拖欠數額超過1000萬元、還款有困難的,必須在3月1日前與施工單位簽訂還款合同。總的還款期限是,拖欠工程款在3年以內的,還款期限不得超過2年;拖欠工程款3年以上的,還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中,第一年還款比例不得少於拖欠工程款總額的40%,第二年不得少於35%。工程已竣工但未完成結算的,必須按《天津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規定,在80天內完成決算。屬於在施工程的,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要在3月1日前重新規範合同,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存在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材料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得到工程款後,要優先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春節前必須一次性結清2003年當年的農民工工資。2004年內結清歷史拖欠。
爲切實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市有關部門將從各個環節上採用有效措施,嚴格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加大對違規企業的清出力度,凡存在嚴重拖欠工程款和惡意拖欠的企業,一律不批准其投資設立新的項目開發公司,不批准其新開發項目,不爲其辦理用地手續。
3月1日以後,凡拖欠工程款數額較大,且不按通知要求籤訂還款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將企業拖欠工程款情況告知企業貸款銀行,由銀行列入信用不良單位,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有關部門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要責令限期補發。對逾期不補發的,本市企業要限制其市場準入資格,外地企業一律清出本市建築市場。
爲了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情況的發生,要組織開展對工程項目訂立合同和合同履約情況的檢查。凡不按通知要求期限重新規範合同、不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不按規定期限進行工程決算的,建設主管部門可暫扣施工許可證。對今後竣工的工程,凡未完成竣工結算和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的,一律不辦理竣工備案手續,不允許投入使用,住宅項目不頒發入住許可證,延期入住造成的損失由項目開發企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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