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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今年1月1日起,衛生部制定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正式實施,但目前仍有一些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未能落實,散裝食品經營銷售過程中缺乏應有的防護措施,存在着二次污染的隱患,爲此,市衛生局昨天就做好散裝食品的監督管理做出部署。
市衛生局要求,食品經營單位進貨後必須按照所採購食品保存條件的要求進行儲存,防止二次污染。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設定散裝食品銷售區域。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裝食品,必須有專人負責銷售,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同時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並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此外,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
散裝食品標籤標註的生產日期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標註的生產日期相一致。已上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不得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要分開銷售,並標明生產日期,如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則必須在標籤上標註最早的生產日期和最短的保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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