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麗萍代表 |
北方網消息:今天(1月13日)河西區小組的討論中,來自巨川律師事務所的王麗萍代表提出,建立“拆遷公示制度”,提前2個月或更長時間,將拆遷的具體時間通知居民,使居民有充足的時間做好準備。
她說,2003年一年的拆遷量比過去三年拆遷的總量還要大,拆遷改善了百姓的居住環境,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但拆遷買房對老百姓來說是件大事,尤其購房款對老百姓來說是一個較大的投入。由於拆遷費是在拆遷之後才能領到,絕大多數百姓購房時都需要找親戚朋友來籌借購房款,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另外百姓購房選房也需要時間。而現在拆遷時,拆到哪片兒,纔在哪片貼拆遷公告,使百姓準備起來非常匆忙。
如果建立“拆遷公示制度”,將拆遷的具體時間提前幾個月公告出來,可以避免一些小道消息的傳播,避免使大家躊躇不定,不知該何時做準備。
王麗萍代表的提議,也得到了其他代表的共鳴,有的代表說,提前公告拆遷的時間,不僅對居民很重要,對需要拆遷的企業也很重要。有的企業剛剛花了大筆的錢裝修房屋,卻突然被告知要拆遷,使可觀的裝修費打了水漂。甚至區建委對拆遷的具體時間都不清楚。代表們希望規劃部門能夠加大拆遷的透明度。(記者/郭劍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