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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日本法務省決定提高2004年外國留學生、就學生入學門檻事及其對我留學生的影響接受了記者採訪。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最近日本法務省決定提高2004年4月外國留學生、就學生的入學門檻,要求留學生須具有二級以上日語水平,就學生須具有四級以上日語水平;申請留學和就學人員須提供過去三年期間的年度收入證明和載明收支明細的存摺複印件,否則將不 能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及辦理簽證延期。按照此規定,將會有相當一部分外國學生不能獲得入學批准;日本某些學校也可能因爲外國留學生人數的銳減而陷入困境,並可能出現無力退還留學申請人預交的學費等諸多問題。
該負責人強調,目前我國在日留學生人數已達7萬多,還有約3萬名就學生在日本語學校學習。此次日本政府對留學、就學簽證審查方針的重大調整,將會對我國留學生帶來較大影響。1987年曾因日本政府拒發籤證,導致衆多日本語學校經營者破產,使我學生蒙受鉅額損失。爲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的監管,督促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客觀介紹相關情況。教育部還將加緊與日方磋商,希望日方採取必要的措施,切實保護我留日學生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和解決相關問題。同時,教育部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發佈了留學預警,提醒已在日留學、就學人員和擬赴日留學、就學人員注意日本簽證及入學政策的最新變化和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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