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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務院減負辦獲悉:全國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全國各地共取消涉及機動車輛的收費項目632個,撤消道路站點1381個,其中收費站488個,檢查站192個,非法站點701個。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2003年各地全面開展了治理整頓工作。一是堅決取消不符合規定的向機動車輛的各種收費項目。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了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涉及機動車輛收費項目目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分別公佈了涉車收費目錄。二是全面整頓道路收費站點。各地普遍對目前在公路、城市道路、橋樑和隧道上的收費站點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對國務院規定應當撤消的收費站點,停止收費並撤除相應收費設施。如:廣東省撤消合法收費站106個,非法道路站點701個。北京市撤消了五環路的22個收費站。三是治理整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和安全技術檢測。如:上海市合併公安、交通車輛檢測項目,機動車自由擇站進行檢測。江蘇省交通部門按照“一律脫鉤、一律脫裝、一律停止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原則,對全省77家檢測站進行了全面清理。四是把各項整頓工作與治理超載超限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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