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6日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並根據大會計劃和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天津市2004年市級預算,同意天津市財政局局長楊福剛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天津市2003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0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大會計劃和預算審查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八屆五次全會的決策部署和“整體推進,協調發展,追求高水平,實現新跨越”的總要求,努力做好財政工作,繼續貫徹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的職能作用。調整完善市對區縣分稅制財政體制和稅收屬地徵管制度,繼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穩步實施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加快推進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擴大政府採購規模。積極培育財政收入新的增長點,大力加強稅收徵管,確保應收盡收。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爲。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安排使用好各項預算資金,確保教育、科技、農業等各項法定支出,確保社會保障和優撫救濟支出,確保各項重點項目支出。新增財力主要用於社會保障支出。運用財政政策,加大對就業再就業工作以及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執收執罰單位的支出要與收費、罰款收入脫鉤。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機制,加強對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實現2004年財政預算,任務繁重,意義重大。會議要求,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嚴格執行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全面完成2004年的預算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