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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中國大陸16日開放媒體採訪因臺諜案被羈押的臺藉人士,臺灣東森新聞臺爲此專訪法律專家。專家表示,如果臺諜認罪,依中國法律,罪行輕者可處3至5年有期徒刑,重則恐怕得面臨10年牢獄。
法律專家表示,中國國安單位系統編制和臺灣不同,依縣市鄉鎮不同層級有不同層次的監督方式;他呼籲臺商,凡是涉及政府機關的機密資料,最好不要碰觸。
專家說,根據中國刑法第110條規定,凡受僱外圍組織進行情搜者,不管有沒有直接展開行動,只要參加組織,便可能遭到逮捕。至於被捕臺諜在法律方面的權益,他建議可委請當地有名、兼有律師身份的教授擔任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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