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妙齡少女在網上認識了一位志趣相投的網友後,兩人從相識相知相愛到最後以“夫妻”名義同居。當女孩被“丈夫”以各種藉口拿走17萬多元,而且連自己的摩托車也被“丈夫”當給人家後,她才如夢初醒,原來與自己同牀共枕一年多的郎君竟是一個騙財騙色的大騙子。1月17日,南寧市新城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對這名網上騙子實施逮捕。
從互聯網掉進情網
2002年7月的一天,在南寧市一國有企業上班的女大學生小倩(化名)在一次上網時認識了一名叫“歐陽子琅”的網友。
“歐陽子琅”告訴小倩,他是聯通公司工程部一位負責數據傳送的工程師。經過一個多月的交往,小倩覺得“歐陽子琅”是一個很有內涵的男子,她同時發現,“歐陽子琅”的真名叫林子琅。當她問他這是爲什麼時,林子琅輕描淡寫地說那只是他的網名而已。小倩也沒放在心上,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幾個月後,墮入情網的小倩與林子琅公開在外租房同居。
“網上郎君”頻頻要錢
2003年3月,林子琅突然對小倩說,移動公司要將他從聯通公司“挖”過去,但他與聯通公司簽了10年合同,如果離開的話要交16萬元違約金,這筆錢移動公司願意出,但進移動公司按規定要交8萬元押金,如果不幹了這筆錢可以退還。他還說自己只有3萬元,還差5萬元。小倩便向自己的母親借了5萬元給“丈夫”去交押金。兩個月後,林子琅告訴小倩,他的工作已經交接清楚,自己已在移動公司上班了,主要負責無線上網的工作。
不久,林子琅又對小倩說,要幫她調到效益好的聯通公司上班,但要交一筆錢才能進去,約需5萬元。小倩信以爲真,又開口向家人及親戚借錢,湊了3萬多元給林子琅打點調動工作一事。隨後,林子琅開始給“家”裏添置了許多家電,兩人在出租屋內過起了小家庭生活。
讓小倩感到很幸福的是,自從“結婚”後,林子琅有段時間每個月都將單位發的4000多元工資交給小倩保管,每天都按時上下班,儼然一個合格的丈夫。
去年7月,林子琅又“來事”了,他對小倩說,他父親做了一筆大生意,由於金額太大,要從國外將錢存入國內,必須在國內銀行開個金卡戶頭,開這種金卡要十幾萬元,而他的上司“林總”有這種金卡。林子琅還說,他媽已從新加坡給“林總”的這張金卡內匯入了350萬元。但不湊巧的是,“林總”的老婆正在鬧離婚,得知丈夫的卡內有這麼多錢後,要“林總”給她40萬元才肯離婚,而且已向法院申請了訴訟保全,這筆錢已經被凍結了。
林子琅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現在錢已被凍結,他母親的房產證都已抵押出去了,只有靠他來救父母了。小倩覺得“丈夫”是個孝子,被他的孝心所感動,又向家中緊急求援。小倩的家人又四處籌到了11萬元,但叮囑小倩要多個心眼,因爲這個“網上郎君”已不止一次要錢了。於是,小倩便謊稱只借到了3萬元,但林子琅也不嫌少,收入口袋後什麼事都好像沒發生過。
情網撕破落進法網
一連串的事情讓小倩覺得很蹊蹺,於是她想辦法將正在鬧離婚的“林總”約了出來,結果讓她大吃一驚。“林總”告訴小倩,他並非什麼老總,而是南寧市的一名普通機關幹部,自己也沒有與老婆鬧離婚,他與林子琅也只是一般關係。小倩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又叫林子琅出來與“林總”當面對質。誰知,林子琅一點也不心慌。相反,他還向小倩透露出一個“天大的祕密”。
林子琅神祕地告訴小倩說,他父親是廣西某市公安局局長,父親給他找了個叫“陽陽”的女朋友,是廣西公安廳領導的女兒,但他並不喜歡“陽陽”,只喜歡小倩一個。現在他父親正接受審查,全家人都在想辦法找錢救父親。
小倩將信將疑,她又託人詢問某市公安局長的情況,結果證實該局長正是姓林。於是,小倩再也沒有懷疑“丈夫”是在欺騙她了。
轉眼到了去年10月,小倩見自己的工作調動仍沒消息,便問林子琅。林告訴她說,主要是檔案環節上還差點關係沒打通,又從小倩手中拿走了6000元。兩個月後,林子琅對小倩說,工作調動已經沒了希望,看能否承包聯通公司的營業廳,後又說自己已經與聯通公司簽好了合同,但小倩連合同的影子都沒見着。
去年12月31日,林子琅告訴小倩,因爲發生交通事故,他所騎的小倩的廣州五羊本田摩托車被交警大隊扣走,說要拿錢去贖回來。已被“丈夫”榨乾了口袋的小倩聽說“丈夫”又要錢搞關係,便去打聽事情的真相,結果讓她感到震驚:摩托車已被林子琅拿去典當行抵押了1.2萬元。小倩這才如夢初醒,趕緊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過初步調查,林子琅系浦北縣小江鎮人,其父親根本不是什麼公安局長,他也不是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的職工,更沒有與小倩登記結婚。他通過詐騙手段,不但騙得小倩與自己以“夫妻”身份同居,還先後騙得小倩17萬餘元。這場極具浪漫色彩的“網戀”最終以一場騙局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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