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間權威刑法專家對臺灣海基會指責大陸損害臺灣七名間諜案嫌犯隱私權一事予以嚴厲批駁。專家指出,因兩岸缺乏規範的司法協助安排,大陸通過民間渠道向嫌犯家屬通報拘捕信息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和人道主義原則,所謂違反有關法律原則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大陸刑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指出,首先,偵察不公開原則不成立。中國刑法遵循審判不公開原則,根本沒有偵察不公開原則這種說法。而審判不公開原則是指爲維護國家安全,不公開涉及國家機密的案情,而不是不公開嫌犯姓名、性別、涉嫌犯罪等個人信息,這是國際通用的慣例。其次,大陸無損害嫌犯隱私權表現。法律規定,隱私是公民具有的對他人無損害的個人不願公開的事項。曲教授說,嫌犯的姓名、性別等自然狀況並不屬於隱私範疇,又何談侵害隱私權?
曲教授指出,值得關注的是大陸官方並未發佈公告刻意公佈此事,礙於兩岸沒有法律文書送達機制,只能通過民間渠道告之家屬,這種做法正是負責任的表現,合理合法。
第三,大陸並未違背無罪推定原則。根據報道,海協會致函海基會時,明確指出,七名臺灣人涉嫌犯間諜罪,而不是“已經構成”間諜罪。曲新久指出,這種表述正是尊重了無罪推定原則。他同時強調,中國法律對案件立案有明確的程序要求,即警方掌握一定事實證據的前提下才能立案。因此可以判斷大陸警方已經掌握了嫌犯的部分犯罪證據。
至於家屬的探視與通訊權力,曲教授指出,家屬有權提出申請,但依據中國法律,涉及國家機密的罪犯,將由安全機關單方決定嫌犯家屬能否探視與通訊,這是國際通用的做法。
此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七名臺灣嫌犯將在大陸受審,且只能延聘大陸辯護律師。嫌犯本人自行聘請或由家人代理聘請辯護律師,也可授權大陸官方指定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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