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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爲維護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火災、人身傷害事故及環境污染,保障全市人民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根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及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有關規定,昨日,經市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市市容環境管理委員會聯合向全市發出緊急通告。
《通告》指出:嚴格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一)繁華地區、集貿市場、車站、碼頭、機場、商場、廣場、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及房頂、樓道、陽臺、窗口、綠地;(二)高壓線、加油(氣)站、木材堆、柴草垛、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貨場)及其周圍100米區域內;(三)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區。 《通告》還對在本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大小、威力、高度等進行了嚴格限制。另外,《通告》對燃放鞭炮的地點、時間等予以詳細規定,《通告》規定:本市外環線以內及塘沽、漢沽、大港區,每日22時至次日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除夕當晚燃放時間可至次日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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