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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云向公安部門上交的“悔過書”上,有一段關於自身成長的敘述:“在我10歲的時候,一次放學回家路過一雜貨鋪時,在雜貨鋪鄰居的‘示意’下,我輕易地盜竊了60多元錢和一些糖果。這是我人生第一次盜竊,一段時間內,我惶惶不可終日……但目擊者卻向我微笑。後來,我終於悟出一點道道:這個社會,人與人之間是漠不關心的。如今看來,我錯了……”
1989年,他被送去勞教時,結識了一名因盜竊而被勞教的人。出獄後,他衡量再三,覺得自己一生只適合做一些“技術性的活”,比如撬門。此後,他畸形的人生路愈走愈遠,最終踏上不歸路。
10歲“悟道”悟出謬論
在遂寧市中區看守所,提起黃小云,犯人都稱他爲“黃總”。近日,記者在看守所採訪了這個傳聞已久的“江洋大盜”。
在第一審訊室,身着黃大衣、身高僅1.60米的黃小云得知記者是從成都來的,便說:“算了,我是成都人,如果刊登出來,父母沒面子。”記者遞上一包香菸,他才慢慢地與記者攀談起來。
黃小云說:“雖然我如今是階下囚,但我也有自己的人生哲學。人活着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標……10歲時,第一次盜竊得手後,我也茫然過。1982年,我剛剛10歲,全家都住在都江堰青城山下,上小學的我十分渴望能
夠成爲一名作家。一天,我路過一個雜貨鋪時,發現鋪子竟然沒人看守,於是我忐忑不安地進了雜貨鋪,哆嗦着雙手偷走了60多元現金和一些糖果。當我慌不擇路準備逃跑時,被隔壁雜貨鋪的老闆撞見了,我手上的東西一下子滑落在地,臉憋得通紅,幾乎要尿褲子。奇怪的是,該老闆既沒有呵斥我,也沒有阻攔我,還用‘友善’的眼神暗示我快跑。
“回家後,晚上一睡覺就夢見老闆在追我。我想過把錢退回去,可是沒有勇氣。我多次反問自己,當小偷的人能當作家嗎?這60多元錢,我一直不敢用,藏在屋外的牆角邊。可當我路過雜貨鋪時,雜貨鋪老闆還友好地衝我微笑……
“後來,我總結這個小小的事件並得出結論———同行都是冤家,很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總有一種幸災樂禍的思想在作崇。”
“大哥”教他走上賊路
黃小云的父親是一名高級工程師,母親是一所中專學校的教師,由於姐姐身體不好,父母異常疼愛黃小云。他說,自己的童年是非常幸福的,但思想上的矛盾卻造就了自己多重的性格。
“最初,我喜歡文學,上中學時就向很多雜誌社投稿,夢想成爲一名作家。即使在從事偷盜生涯的時候,也時常拿起筆寫寫東西,而且還在一家全國性的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目爲《人生感悟》的文章。
“1989年,我隨父母舉家遷入成都。在學校與人鬥毆時將對方打傷,隨後被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多虧一名因盜竊而關在一起的重慶‘大哥’照顧,才免遭皮肉之苦。‘大哥’告訴我,與其每天辛辛苦苦下力氣掙一二十元,還不如干點技術活。我漸漸領會了‘大哥’的‘教誨’。
“1990年出獄後,父母在某單位給我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不久,我覺得這個工作太累,發展前景也不大。此時,我突然想起獄中‘大哥’的‘教誨’,開始偶爾幹一些偷盜之類的活。”
1990年,經過10多天踩點,一天早上凌晨2時,黃小云帶着作案工具,通過陽臺悄悄鑽入成都南門一富裕居民家,將很多錢財和價值不菲的金銀首飾全部裝入揹包。當他準備從陽臺逃走時,響聲驚醒了主人……爲此,黃小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總結經驗“修煉”內功
那次失手後,黃小云買來法律書籍潛心研究,尤其是認真閱讀了《刑法》、《民法》等,並作了大量筆記。此外,黃小云還主動到自考辦報考了法律本科,4年下來,黃小云考及格了18門課程中的一半。這時,他明白,在現行的法律體制下,盜竊超過一定的金額,將可能被判處死刑。爲此,他徘徊,猶豫。
黃小云說:“一個人最害怕的就是對自身條件不能量體裁衣。我身高只有1.60米,塊頭不大,做體力活肯定不行,無法參與搶劫;我智商不是很高,行騙肯定很困難。最好的辦法就是做點能夠掙大錢的‘技術活’。”
黃小云決定以盜竊爲生後,便開始苦學開鎖技術。據稱,一位在成都很有名氣的“包打開”收留了黃小云,並教了不少真本領給他。半年後,師傅對他說:“小子,你的技術已經不錯了,可以營生了”。隨後,他又投到另一名“包打開”門下。幾個月後,黃小云的開鎖技術已不在兩位師傅之下。同時,他還專程買來各種各樣的鎖,潛心研究每一種鎖的性能,然後自己製造了一套百試百靈的萬能鑰匙。
可黃小云並不急於做大案。按他的話來說,還得把自己“包裝”到位。接下來,黃小云一面認真研讀心理學,一面結合不同的城市居民不同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制訂了自己獨特的作案方式和手段。他買來一部雅閣轎車,印好“某某二手電腦經銷商”的名片,開始了罪惡的盜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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