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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是大年三十,天津市部分在押服刑人員經過市監獄管理局批准,獲准離監探親三天。上午10點,獲准探親的服刑人員家屬在監獄辦理了相關手續後,迎接親人回家過年。
上午8點,河西監獄獄警通知李揚、王燁、秦佳三人獲准離監探親,三人聽到這一消息後,特別激動,對於服刑人員來說,這是莫大的鼓勵。51歲的李揚無法掩飾自己的興奮,他說,在此之前,他根本沒想到在服刑期間能回家過年,真是太高興了。
獄政科科長宋春旭介紹說,批准罪犯在春節期間離監探親,是監獄機關充分調動罪犯的積極性、提高教育改造質量的重要措施,並嚴格按照《監獄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被批准離監的罪犯,要求在服刑期間表現一貫良好,而且家庭必須要和睦。爲了保證此項工作合法、公平、公開、公正的進行,監獄管理機關對罪犯離監探親的條件、審批程序及探親期間的要求都做出了詳細規定。
雖然李揚是剛剛得知自己要回家過年的好消息,可他的家人提前兩天就接到監獄的通知了。李揚的妻子說,得知丈夫可以回家過年時,她激動得兩天都沒睡好覺,爲他買衣服,買吃的、用的,還準備了好多年貨。“真沒想到他能回家過年,我們太高興了!”李揚的愛人說。
入獄前李揚是某船廠的負責人,因貪污被判入獄4年。從2001年入獄後,他已經在獄中度過了三個春節。李揚說,沒想到第四個春節能回家過,可以提前看看父母和親人了。李揚說,一步走錯,除了斷送了自己的前途,更給自己的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但他的家人始終在他的身邊支撐着他,鼓勵着他,每個月都按時來看他。他說,入獄前他總是忙於應酬,忽視了親人,入獄後才明白,親情永遠是最重要的。
8點30分,李揚的妻子和哥哥就帶着爲李揚準備的全套服裝來到河西監獄接待室。隔着玻璃和鐵欄杆,李揚的妻子一邊喊着丈夫的名字,一邊激動地向他招手。李揚和妻子都笑容滿面,眼中卻含着淚。監獄警察將李揚的妻子帶來的新衣服交給他,李揚連忙換下囚服,換上嶄新的服裝,穿上鋥亮的皮鞋,收拾妥當後等待着和親人回家團聚。
服刑人員離監前,需要有一個必要的程序。在監獄警察的指導下,李揚和他的妻子分別寫了一份保證書。
9點30分,宋春旭分別向李揚和他的妻子交待好每一項應該注意的事項,並一再強調要注意回監時間是1月23日大年初二的16點之前,15點30分監獄警察會在門口等候。宋春旭說,獲准出監探親的罪犯必須是殘刑不足兩年的服刑人員,除了各項規定必須遵守外,最首要的是按時回監,如果沒有按時回監,將被按脫逃罪論處。
9點50分,辦完了一切手續後,監獄警察將李揚、王燁、秦佳三名服刑人員帶到家屬面前,10點整,服刑人員準時離監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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