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財政司長樑錦鬆“偷步買車”案終塵埃落定。昨天,香港律政司向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諮詢委員會,提交決定不起訴樑錦鬆“公職人員行爲失當”決定的報告,最終委員會決定接納律政司的報告。
去年12月,律政司經過長達5個月調查研究,決定不就前財政司長樑錦鬆“偷步買車”、涉嫌避稅19萬元提出起訴。按本地及英國兩名刑事法專家的獨立法律意見,認爲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樑錦鬆“偷步買車”是“故意及蓄意”避稅,而樑隱瞞買車雖屬“不當行爲”,但未算“嚴重”,故選擇不作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