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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江蘇省漣水縣的談先生,今年春節咋也高興不起來了。他千里來鄭是想和自己去年通過雜誌徵婚廣告認識的某小姐談婚論嫁的,不料想女友帶走了他購買的數百元的禮物及1680元的見面禮後,就消失了。
據談先生介紹,他去年10月份看到了某雜誌上一則徵婚廣告,"某女,身高1.60米,家有房有車,覓55歲以下,能與其共同創業的男士......"於是,談心動後就與該女電話聯繫,兩人談得比較投機,春節前,李小姐約談先生在河南醫學院見面。1月18日,見到談某後,李說未來的丈夫一定要尊重老人,於是談某就給了她600元孝敬老人,李嫌談某小氣,要求談給她900元,並說九是個吉利數,九即是長久,無奈談某隻好給了她900元,盡了孝心。
春節剛過,李小姐又約談先生農曆初六到鄭州,上午9時他們在碧沙崗公園西門見了面。李小姐見到談先生後,再次宣稱,按照鄭州的規矩,新女婿上門要花花綠綠,然後就帶談先生購買了一些日用品,50元的糖果就買了8袋,並給李買了一個皮包,共花了700多元。這時一自稱是李某父親的男士打來電話,說要談給李見面禮1680元。談某認爲李小姐有房有車不會騙他,當即就掏出1680元見面禮給了李小姐。
李小姐用自行車馱上談某爲其購買的禮品,要談先生坐公交車到國棉五廠下車,那裏有她的姐姐、妹妹在站牌處接他。談先生到了國棉五廠的站牌下,等了1個多小時也沒見到人,就給李小姐打電話,電話裏的李小姐告訴談先生,姐、妹已在站牌處看到他了,嫌談某長的醜,不同意他們繼續談下去,她爸也表示不同意他們繼續來往。
談先生心有不甘,就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交巡警接警後將其轉到林山寨派出所處理,並致電本報新聞熱線。下午4許,談先生來到本報,他還特意買了一份刊登了徵婚廣告的某家雜誌,特別讓記者看雜誌中一則聲明:"本欄目特別提醒,應徵者切記謹慎從事,對徵婚者以各種理由騙取錢財的活動,切不可輕易承諾,以免上當受騙。由此引發的各種爭議本刊一概不負責任。"以說明自己的盲信。談先生希望能通過媒體的報道,讓更多的人不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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