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認為,少女是從樓檐蓋板處(圖上畫圈處)摔下的
周至縣17歲少女高麗(化名)去年8月份到西安打工,去年12月份後音信全無。農歷大年三十,其家人突然接到三原縣一歌舞廳老板打來的電話,稱高麗在三原出事了,待其家人大年初一趕到,高麗已被送到醫院太平間。經當地警方初步調查,認為高麗系失足從歌舞廳二樓樓頂摔下死亡,死者親屬對此表示懷疑,請求警方進行法醫鑒定。
可憐少女大年三十身亡
1月29日下午,記者在三原縣一個體旅店見到了高麗的幾位親屬。據其四舅陳某講,高麗今年只有17歲,去年8月,她和幾個同伴到西安大慶路一服裝廠打工,9月份其姑父還到廠裡看過她。可從那以後,就幾乎沒有了她的音信。問服裝廠,說人已不在廠裡上班了。只是到了12月4日,高麗曾給家裡打過一個電話,說她開工資了,想給家裡寄些錢。家人問她在哪裡,她沒說就掛了電話。農歷大年三十晚上,高麗遠在山陽縣的五舅突然接到三原縣北大街天龍宮歌舞廳老板打來的電話,說有一個名叫高麗的眉縣女孩在他們歌舞廳出事了,讓他過去看一下。其五舅覺得事情蹊蹺,就趕緊通知高麗的父母,等家人大年初一趕到三原縣城,發現高麗已被送到縣醫院太平間了。出事歌舞廳老板張某解釋說,高麗是大年三十下午,與幾個同伴上到二樓樓頂放炮,不小心從歌舞廳樓頂的天窗上失足踩爛纖維板掉下摔傷後,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高麗家人對歌舞廳老板的說法持懷疑態度,曾多次到負責調查的三原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要求盡快鑒定死因,因是過年放假期間,他們一直等到昨日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答復。
死者家人要求做法醫鑒定
到目前為止,高麗的家人還不知道高麗是何時和怎樣從西安來到三原的,只是聽一個自稱是高麗『男朋友』的姓孟(音)的男青年說,他和高麗是從網上認識的,他去年11月份用出租車接的高麗。其他事高麗的家人就問不出來了。
下午3時30分許,記者隨高麗的幾名親屬來到三原縣城關派出所,據負責辦案的兩名警官說,經過現場調查和走訪了解,警方初步認定高麗系失足從樓上摔下致死。高麗親屬提出了高麗死亡的幾個疑點,請求警方做法醫鑒定,對方說他們已經問過了,家屬若提出要求進行法醫鑒定,所需要的3000元費用要由自己承擔。死者親屬堅持要求做鑒定,好給死者一個權威的結論。
老板稱少女借宿歌舞廳
接著,記者又與死者親屬和辦案民警來到三原縣北大街天龍宮歌舞廳。該歌舞廳是在後院的二層樓上,樓頂房檐距地面有七八米高,與前院的二層樓房檐間距有近兩米寬,中間用玻璃和薄透明纖維板蓋著。歌舞廳老板張某稱高麗是他拜把子兄弟孟某的『女朋友』,出事前曾在這裡借宿了十天左右。大年三十他叫孟某和高麗一起來歌舞廳相聚,在樓頂放炮時,高麗是不小心失足踩到天窗上出事的。記者問誰談女朋友會讓她寄宿到歌舞廳,他回答說那是孟某的事……據當時一同與高麗上樓放炮的一名女青年說,高麗來了七八天,晚上住在歌舞廳,白天經常出去。再問其他情況,她不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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