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傳出消息,2003年全國共審計13萬多個單位,審計處理後上繳財政148.2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90.7億元,向紀檢司法機關移送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876件;共對36000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資金671億元,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749人,現已受到降職撤職處分的267人。
在2003年,審計署因審計並公開披露財政部違反預算法問題、社保基金問題、國資流失問題,被外界形容爲掀起了一場“審計風暴”。此次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公佈的這些數據,可以說是去年“審計風暴”的一個詳細註腳。前些天,巧立名目套取國家建設資金6348萬元、私分國有資產657萬元的原粵海鐵路公司總經理唐建偉、黨委書記張培金等五人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這起瓜分國有資產的大案,也是在被審計的過程中露出蛛絲馬跡的。這也可以說是“審計風暴”的一個註腳。
其實,“審計風暴”並非始於去年。自1998年李金華擔任審計署審計長以來,審計機關每年都查出多起大案要案,包括1998年清查糧食系統違規違紀問題,1999年審計三峽移民資金和移民建鎮資金的擠佔挪用問題,2000年審計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債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問題,2002年查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8.1億元資金投資股市所獲收益去向不明,等等。但是這些審計結果一方面未能及時全面地公諸於衆,另一方面,有的陷入了“審計難,處理更難”的尷尬,有的乾脆三拖兩拖就沒了下文。到了2003年,審計機關的工作局面進一步打開,不但審計結果實現了公開透明,而且凡是審計出的問題都要求從黨紀國法上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全社會都切實感受到了審計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與巨大威力,“審計風暴”之說乃不脛而走。
記得李金華署長在接受中央電視臺記者採訪時,曾引用一位外國政治家的話說,“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這句話給億萬中國人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按照審計署制定的《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今後審計要實現從收支審計並重向支出審計爲主的轉變。用李金華署長的話說,以前以審收入爲主,實際上是財政監督的一種延伸,是站在財政的立場上去“審”納稅人,今後審計的基本職能要變爲審計財政支出,要站在納稅人的角度去審計政府,因爲財政收入是納稅人通過稅收交給政府的錢,這個錢怎麼花,花得對不對、合法不合法、有效沒有效,都應該對納稅人有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審計部門工作職能的這種轉變,可以視爲政府職能轉變和執政方式轉變的一個縮影。
一句話,審計就是要替納稅人“審”政府,就是要像一條“看門狗”那樣監督政府把納稅人的錢花得清楚、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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