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從北京發回的報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國務院已責成國務院法制辦於近日完成了《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徵求意見稿,《綱要》明確提出,內地將“在十年內建立起職能比較完善的法治政府”。同時,使政府的職能完成積極的轉變,即由管理性政府轉變爲服務性政府。
報道並引述有關專家介紹說,此綱要的推出是爲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針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
專家說,依法行政是一項全局性和長期性的系統工程,需要長期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有計劃、分步驟進行。有政府就有行政,但是,有政府並不等於就有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爲此綱要的制定既體現綱領性,提出今後十年左右推進依法行政,建立比較完善的法治政府的原則,又具有針對性,對當前依法行政的主要問題,提出具體措施。
專家指出,此綱要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要求與原則;二是制訂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任務;三是規定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任務。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具體任務,包括以下七方面。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
二是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三是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即在制度建設中要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體現出科學性、經濟性、參與性等特點。
四是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快行政制度建設,規範行政行爲。
五是積極探索高效、便民和成本低廉的政府解決糾紛的機制。
六是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強化對行政行爲的監督。
七是不斷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