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爲市民在二手房市場挑選房源。 |
北方網消息:近日,建設部、民政部、財政部等五部門公佈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對廉租房的保障對象、保障方式、保障面積等都做了明確規定。新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這標誌着我國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機制正式啓動,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有了更大的保障。爲了讓讀者詳細瞭解該辦法的相關內容,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廉租房面積標準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
新辦法規定,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爲主,實物配租、租金覈減爲輔。
廉租房補貼標準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房租金標準的差額
新辦法規定,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由維修費、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單位面積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應當以收購現有舊住房爲主,限制集中興建廉租住房。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專項用於租賃住房補貼的發放、廉租住房的購建、維修和物業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廉租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新辦法還規定,國家對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資金來源實行財政預算安排爲主、多渠道籌措的原則。同時,也要求各地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定期進行覈查,並按覈查結果確定是否對租賃住房補貼或廉租房進行調整。如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行爲之一,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發放租賃補貼,或者停止租金覈減。
實物配租的對象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
新辦法還強調了實物配租要面向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來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資收購的住房、社會捐贈的住房、騰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住房、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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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資格如何申請
依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家庭可以按以下幾個步驟取得廉租住房資格:
第一步:申請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由戶主按照規定程序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步: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應在15日內完成審覈。經審覈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爲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予以公示。
第三步:經登記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對於申請租金覈減的家庭,由產權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租金減免;對於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和實物配租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條件排隊輪候。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輪候順序,對申請人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並將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予以公佈。
第四步: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可獲得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可以根據居住需要選擇承租適當的住房,在與出租人達成初步租賃意向後,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與房屋出租人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標準向該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並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出租人,用於衝減房屋租金。
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可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當與廉租住房產權人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廉租住房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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