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屋』就隱藏在這個外觀平常的涮鍋店裡面
近日,本市南郊一飯店在網上發布信息,聲稱店內開設『情侶屋』,為情侶提供約會、過夜場所,並聲明『不登記、不記名』。
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部門,公安部門稱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規對此進行管理。工商部門稱如飯店辦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僅為餐飲,那麼出租『情侶屋』則屬於超范圍經營。
體驗『情侶屋』
2月1日下午,商都信息港上公布了一條招租信息:本飯店最新推出情侶屋款式,生活設施齊全,適宜情侶約會、過夜,不登記、不記名,每間15平方米左右,包月300元,水、電、暖氣費免收,包天50元,報單趟打的費,(限市內,自帶車不需報銷的費者,送糖果拼盤一份)包小時10元?時間長短自由選擇。
2月1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這家位於春暉路的『大觀園涮鍋』,一對50多歲夫妻模樣的男女熱情地迎了過來。女的自我介紹姓羅,而男的是她老伴兒趙鵬。從牆上懸掛的營業執照上看,該店經營性質為個體,經營范圍為涮鍋、油潑面、涼菜。
羅介紹說,『情侶屋』生意火爆。『4個房間有時還不夠呢!來這裡的都是情侶。』
『這裡既便宜又乾淨,我們這根本不算犯法,又沒有提供色情服務,只是為情侶提供談情說愛的優雅場所。』羅解釋說。
趙鵬補充說:『其實「情侶屋」是一個很新穎、很擦邊的事物,我們就是為情侶約會、過夜提供一個場所。』
『情侶屋』是該飯店2003年10月份開始推出的,樓上樓下共有4間,10來平方米的屋子內擺著一張雙人床及一張桌子,地上擺著盆子、痰盂等物,床頭櫃上放有一卷衛生紙。屋內沒有窗戶,有一個排風扇透氣,門上像酒店一樣掛著『請勿打擾』的牌子。包房的外面就是經營涮鍋的桌臺。羅某說,根據觀察,來這裡租住『情侶屋』的以在校大學生和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為多,但也有一些中年人來此租住。
工商說要管
昨日,市公安局治安處值班人員就此事接受采訪時說,像『情侶屋』這種情況還是首次遇到,目前沒有很適合的法律法規來處理。
而二七工商分局則表示,如果飯店的經營范圍確為餐飲,而在實際經營中存在住宿的話,那麼飯店就屬於超范圍經營。但昨日下午4時33分,齊禮閻工商所吳志勇副所長反饋說,他們已經到該飯店調查過,該飯店情況比較復雜,超范圍經營尚無法完全認定。『不過工商所已經對此立案,將進行更為深入的調查。』
市民王先生說,所謂『情侶屋』,其實早就已經存在,只是沒有將招牌打得那麼明白。許多茶樓和咖啡館、浴池都有這樣的通宵包房。
鄭州大學商學院的學生程凱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北大校園出現自動售套機、高校學生租房早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情侶屋』的出現只是一種經濟行為而已。
中原工學院政法系主任、中國文化教授董廣傑說,『情侶屋』是社會過渡轉型期中出現的過渡現象。『但不符合中國傳統倫理道德,在全球化的進程當中,我們應該保留民族文化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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