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密雲縣公安局向媒體透露:四年前發生的一起殺害個體出租司機案件終於被破獲。而戲劇性的是:探長是在老同學聚會上找到了潛逃4年的兇手。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密雲警方抓獲並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大雪遮兇案
2000年1月29日中午,一場北京地區少見的瑞雪在不知不覺中降臨了密雲這座小城。晚上8時,縣局110指揮中心接報:在密雲縣東邵渠鎮南達峪村北的一個被廢棄場院中,發現一名男子躺在一輛面的後,身上都是血。值班的20名偵查員、法醫立刻趕到案發現場。藉着大雪映射的月光,偵查員看到場院的西側,車頭向東停放着一亮白色面的,報案人所稱男子蜷伏在面的後邊,早已死亡。
經過4個多小時的現場勘查偵查員瞭解到:死者大約30歲左右、身高在1.80米左右。致命傷是頭部的鈍器傷。法醫推斷死亡時間應爲晚6至7時左右的晚飯後,偵查員在案發現場找到帶血跡木棒一根。通過死者身上的駕駛本,偵查員瞭解到死者名爲郭某,30歲,密雲馮家峪人,住在密雲石橋小區,爲一名個體出租司機。
報警的羣衆告訴偵查員:晚上7點左右,他在家中看電視時,聽見西邊的場院裏傳來幾聲“嘭!嘭!”的木棒打擊什麼東西的聲音,因爲自己家的毛驢拴在場院裏。聽着聲音好像是誰用木棍在打驢,他就跑出來查看。這時,看見場院西邊停着一輛白色面的車,藉着雪反射的月光,看見一高一矮兩個人一先一後從場院跑到北邊的馬路上,然後向山上跑去了。還聽矮個子一邊跑一邊叫“小龍!小龍!”自己以爲面的是到村裏誰家串親戚,停在場院的,兩個人要偷車內東西,就挨家去問,可是村裏20幾戶都問遍了也沒有串親戚的。回到場院一看,發現車後邊躺着一個人,用“手電”一照,發現都是血就趕緊報案了。按照這個羣衆所說,跑掉的兩人應該就是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偵查員順着報案人所說的兩個人跑的方向,在山上果然發現兩個人在雪中留下的足跡,但是轉過山,到了大路上就沒有了。
老同學聚會找到“小龍”
圍繞報案人所說的兩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名爲“小龍”,偵查員連夜在附近幾個村子展開了大量的摸排工作。但是,附近村莊內沒有一名叫“小龍”的人。這個案子既不像搶劫殺人,情殺、仇殺的可能性在偵查中也都被排除,案件逐漸陷入了僵局。
時間一晃就是4年。2003年12月26日晚,密雲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探長鄭伯銀在一次老同學聚會時聽一個同學說:有個家住東邵渠鎮銀冶嶺村的名叫小龍的人在酒後和別人吹噓,自己曾經在2000年春節前兩天在南達峪一個場院內和一個開出租的人打過一場大架,而且把人打得很重。“小龍”、“南達峪”、“2000年春節”,這些與“1·30”殺人案有關的片段讓鄭伯銀立即警覺起來。鄭伯銀幾乎控制不住自己激動的心情,當晚12點就敲開了大隊長楊振宇的宿舍門,把情況向楊大隊長做了彙報。
通過偵查員們的分析,大夥一致認爲,此“小龍”就應該是“1·30”殺人案件中的“小龍”。因爲在鄭探長得到的線索中那個“小龍”酒後說的所謂“打架”時的地點、時間、被“打”的人的職業都與“1·30”殺人案的情況完全吻合,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這些。
年關兇案真相大白
2003年12月27日一大早,楊大隊長親自帶隊趕到東邵渠鎮銀冶嶺村。在東邵渠派出所的協助下,對該村4個名叫“小龍”的人進行了逐一比對。通過大量的工作,1月1日,偵查員在密雲河南寨一家純淨水廠內將在此打工的於水(小名小龍)抓獲。
經過近5個小時的初審,於水交待2000年春節前兩天,自己的好朋友、小學同學馬佔傑找到自己,說有一名出租司機欺負了他。自己和馬一起到密雲京港火鍋城附近找到這名司機,以打車爲名,將這名出租司機騙到東邵渠南達峪村北的一個場院內打了一頓。偵查員連夜將馬佔傑抓獲。
馬佔傑很快向警方供認了當時經過:2000年春節前半個月馬佔傑打車時,司機郭某以路遠爲由多要了5元,幾天後,馬騎着自行車剮到了郭某的面的,被郭某打了兩個嘴巴。這兩次的委屈,讓馬佔傑恨上了這名姓郭的出租司機。2000年1月30日,馬佔傑找到好朋友于水,請他幫自己打架,於水帶了一把自制匕首,二人坐公共汽車來到密雲城裏。當天18時許,兩個人打到了郭某的車,當車開到案發現場時,於水讓郭停車。停車後,馬佔傑和郭先是推搡,後來打了起來。於水也下車幫助馬打郭。在廝打中馬佔傑被推倒在地。倒地後馬佔傑隨手從場院的地上撿起該場院放樹留下的一個長約70釐米長,直徑5釐米左右的木棍,猛擊郭的頭部,將郭打倒在地直到郭不再動彈了方停手,將木棍隨手扔了。當晚,報案人聽到的“嘭!嘭!”聲,正是馬用木棍猛擊倒在地上的郭某時,打在郭穿皮夾克的身上發出的。
在審訊時馬佔傑說:今天被抓了,對自己可以說是解脫。當年,聽說被自己打的司機可能死了,心裏非常的害怕。這四年裏自己每天幾乎都生活在恐懼中,沒有睡過一晚的安穩覺。走在街上,就怕聽見警車響,就怕看見警察,就連外出打工都是提心吊膽的。村裏一來民警,就以爲是來抓自己,都要上山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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