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日前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爲依法督促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範勞動用工行爲,市勞動保障局根據《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自今年2月5日至5月10日在全市各類用人單位開展2003年度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對用人單位2003年度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市勞動保障局要求,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參加勞動保障年檢。
勞動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勞動年檢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協議,辦理就業證(卡)情況,繳納社會保險費,執行工資、工作時間規定,職業培訓、技能鑑定,內部勞動管理規定和制度建立情況,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爲需要檢查的其它內容。
市勞動保障局強調,對逾期不辦理勞動保障年檢登記或未參加審覈認定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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