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對社會承諾,針對市民反映部分城管執法人員在整頓市容時執法粗暴、不依法行政的問題,該局將採取措施嚴管執法人員,以保證文明執法。
去年底,昆明市公佈的“2003年度民主評議市級機關結果”顯示,昆明市城管局排名在被評議的56個部門的倒數第一。市民認爲,一直以來,城管執法人員執法粗暴、不依法行政,只要他們的車一到,整條街便人仰馬翻,商販驚惶亂跑,各色食品、物品散落一地。
據悉,羣衆對城管部門共提出了186條意見,其問題主要集中在佔道經營、違法小廣告、執法監察和“城中村”等。
爲此,昆明市城管局將採取5項措施嚴管執法隊伍,以保證文明執法:
所有執法人員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執法必須兩人以上,不允許出現單個執法情況,凡是在執法過程中出現不按執法程序辦事,執法行爲不規範,羣衆反映強烈的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對現有執法隊伍進行清理,凡是不具備執法資格的,堅決清理出執法隊伍;對佔道經營的商販實行“首次不罰”,增加他們對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城管行政執法督察分隊,對城管執法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爲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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