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按照《關於歸集追繳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的工作意見》收繳上來的維修基金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具體使用辦法和程序有關部門正在參照《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條例擬定,力爭新老政策儘快並軌。
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屬於建立維修基金的業主所有。按照統一歸集、專戶存儲、業主會決策、共同使用、政府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市維修基金專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爲單位,按幢、門、戶(每套爲一戶)立賬。當小區內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出現損壞時,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依據業主的要求或物業的實際情況,提出維修項目,制定維修方案。在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下,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使用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