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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3日,加拿大聯邦法院宣判,認爲沒有證據顯示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及其家人在遣返中國後會因政治問題遭受迫害,駁回其申請“難民身份”的上訴。專家指出,賴昌星以後翻案可能性極小,目前他只是在利用司法權力和程序儘量延長在加拿大的居留時間。
除了走私犯外逃,國內部分貪官也採取外逃方式逃脫法律制裁。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0年12月31日,我國有超過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2003年3月有資料顯示,2000年以來,共捕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5115人。
本書是首部中國追捕外逃貪官的紀實報告。本書作者李廣森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官,現爲檢察機關隨案採訪紀實文學作家。
他在這本書中,披露了很多震動社會的大案要案,真實地描寫了犯罪官員外逃期間的心路歷程。他認爲:也許公正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用電腦貪污銀行公款第一人在加拿大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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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方勇共同犯案的其堂兄方家幸在與其出逃至加拿大11年後,被加拿大移民局依法遣返中國。 |
方勇原來是交通銀行寧波支行會計科記賬員,曾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因無力歸還,遂產生侵吞公款外逃的歹念。1990年5月至8月3個月內,25歲的方勇在銀行電腦上多次採用憑空劃賬、私刻印鑑僞造票據、盜用他人賬戶、轉賬套現、僞造分戶賬等手段侵吞公款。由於他作案手段高明,僞造巧妙,從而造成銀企對賬虛平,掩蓋了真相。他也是利用電腦作案侵吞銀行鉅款的第一人。
1990年8月,方勇與女友章某及其堂兄方家幸攜鉅款匆匆住進廣州江南大酒店的豪華套房。然而他們的外逃經歷並不如意。他們先準備經香港去韓國漢城。但在香港機場方勇及其女友被發現護照是假的,他們被送到了香港市內的拘留所,不久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方勇和章某從監獄出來被送回深圳收容所。後被蛇頭保釋。
在深圳住了幾天,他們在蛇頭的幫助下,乘飛機到達廣西南寧準備偷渡去越南。但在過關時再次被西貢公安邊防人員抓獲。三個多月後他們被放掉,但因爲非法入境,他們身上的4萬多美元、港幣全部被沒收。爾後他倆乘火車回到了廣州。
此時方勇如同困獸,既心灰意冷,又不甘罷休。過了幾天,蛇頭又安排他們第3次偷逃,這次方勇終於順利地登上了去加拿大的飛機。按蛇頭臨行前的囑咐,他們在飛機落地前把護照撕得粉碎。一下飛機,就舉起雙手向加拿大邊防移民局投降。移民官查問時,方勇說是從中國偷渡過來政治避難,警車將他們送往市區內就放掉了。在此期間,方勇和女友分手了。
3個月之後,方勇自己去了加拿大法庭,要求政治避難,但因拿不出中國身份證等證件,被法院駁回。方勇遂上訴,一年之後上訴又被駁回。接下來方勇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的一家中國餐館做廚工、打雜。因爲怕辛苦,不久又換到另一家餐館工作。在以後的七八年時間內,前後換了十幾家餐館。
轉眼到了1995年,因爲綠卡還沒搞到,方勇思緒很亂。他既害怕有朝一日被趕回中國,又覺得與其自己孤苦伶仃地過逃犯生活,不如死掉算了。爲消磨時光,他經常去賭場,一賭就是十幾個小時。在此期間,精神極度空虛的方勇還經常光顧當地的嫖娼場所,偶爾也去舞廳消磨時光。1999年11月23日晚,方勇心情煩躁,借一輛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被警方扣留,發現方勇系非法居留,當即送往加拿大法院。此時連生活費都難以解決的他,已無錢僱請律師。當地法院認定其構成非法居留罪,決定將其驅逐出境,移交中國警方。
2000年1月7日,加拿大移民局警察按照有關規定將方勇移交中方。當晚10時許,寧波公安、檢察民警乘飛機將特大貪污疑犯方勇押回寧波。同年6月8日,方勇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偷越國(邊)境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鑑於他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等情節,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城建副總貪污1145萬在澳大利亞落網
1957年出生的李化學只念過小學。20歲時,他從農村來到城裏,在一個建築公司的工程隊裏學電工。由於他踏實肯幹,不僅很快轉正,成爲小包工頭,而且股級、科級、副處級、正處級地平步青雲。他領導的工程隊到1994年組建成恆萬實業公司,是隸屬於北京城鄉建設集團下面的國有子公司,由他擔任董事長兼黨委書記。同年李化學又被提拔爲城鄉建設集團副總經理。這時候的李化學不受任何約束,他在公司裏一手遮天,爲所欲爲。
1993年悉尼奪得2000年夏季奧運會的主辦權,李化學假稱他有個哥哥在澳大利亞開公司多年,可通過他哥哥參加悉尼奧運會項目競標。集團領導把海外項目的對外投資大權交給了他。隨後他帶情婦高某借去澳大利亞考察之名遊山玩水。他們風流夠了,高某就留在了新西蘭,在恆萬(新西蘭)任職。李化學花18萬新西蘭元(約70萬元人民幣)購買高檔住宅作爲他的家,高某在這裏生下了孩子。
李化學說他來澳大利亞投資的對接公司是金色領地公司,其實是由他在澳大利亞新註冊的,他和他二哥、二嫂都是控股股東。奧運會的建設項目當然不可能中標,但集團仍決定進入國際市場,1995年7月,集團的2700萬元匯到了金色領地公司。李化學和他哥哥對這筆錢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從不彙報。就是回到國內,也是謊話連篇。集團領導終於有了資金流失的危機感,決定收回澳大利亞的投資。
恰在這時,北京市有關部門收到了一封檢舉李化學經濟問題的舉報信。1999年12月8日,北京市紀檢委開始對他進行審查,很快發現他的一些經濟問題。
迎接新世紀的鐘聲剛敲過,他就趁着黑夜出逃了。
李化學從天津飛到深圳,然後從離福田機場最近的碼頭直接去了香港,又從香港飛到新西蘭。他找到律師,希望花大價錢以最快的速度拿到澳大利亞的永久綠卡。
他深居簡出,不與任何人聯繫,祕密地清理了銀行賬戶。他以爲從今以後他就自由了,成爲澳大利亞一個新興的千萬富翁了。
2000年2月16日,由彭唯良等人組成的七人聯合調查小組飛到澳大利亞調查。調查小組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僱用的澳方一位資深律師的佣金標準是按分鐘計算的。調查組僅用3周時間就搞清了李化學的經濟問題。最後證實李化學挪用公款的性質,已經因他出逃澳大利亞後的種種行爲轉變爲貪污,合計1145萬元人民幣。
調查組緊急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公安部,由中國警方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李化學發出紅色通緝令。調查小組以城鄉建設集團名義,在悉尼起訴李化學的公司,要求收回在澳投資的別墅資產。法院凍結了李化學公司的資產。李化學卻稱房產不屬於城鄉建設集團,買房的錢是高某的。後澳大利亞法院判城鄉建設集團勝訴,李化學開發的5套價值887萬餘元的高檔住宅被追回。但李化學卻一直沒敢露面。
2000年8月,中國警方在國際刑警組織的協助下,終於將逃跑8個月的李化學抓捕歸案。2001年10月19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李化學貪污1145萬元、受賄68萬元、挪用公款50萬元三項罪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02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化學不服,提出上訴,被駁回。
據檢察官介紹,李案是北京市市屬單位涉案人員級別最高、局級幹部中涉案數額最大、調查取證涉及國內外、通過司法協助將嫌疑人緝捕、引渡回國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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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拿公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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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有色金屬報原總編輯胡某投案自首,交代了上任19天挪用鉅款炒股的事實。 |
2001年6月5日,一位揹着氧氣袋、拄着柺棍的中年男子,來到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自首。這位男子叫胡某,今年49歲,是中國有色金屬報社原副社長兼總編輯。胡某看起來與他的真實年齡很不相稱,身體虛胖,頭髮凌亂,目光呆滯,思維遲鈍,說話含混不清。
胡某1997年4月調任中國有色金屬報任副社長兼總編輯。上任19天后,開始挪用公款,共挪用公款165萬元用於經營個人股票,出逃前已歸還126萬元。1998年9月,胡不知去向。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一直將胡某作爲網上追捕的在逃犯通緝。胡某有些費力地說:“在外逃的這段時間,我想清楚了,逃不是辦法,逃多久、逃多遠纔算到頭?總有被抓的一天。這種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我過夠了,還是決定自首,爭取從寬處理是惟一出路。”有記者問胡某,想不想通過自己的事告訴別人什麼教訓時,胡某想也沒想就脫口而出:“不要拿公家的錢!”
“局花”逃亡路上做“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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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江北區地稅局新街稅務所原稅務幹部蔡某(圖右),潛逃後幹起了“三陪”。 |
蔡某曾有一個幸福的小家庭。她天生麗質,是重慶市江北區地稅局有名的“局花”。但蔡某追求虛榮,不惜鋌而走險貪污公款4.5萬元。蔡某潛逃時,贓款已被她揮霍光了。她先是逃往廣州,爲了生計,成爲坐檯小姐。後由於競爭激烈,加之她年齡偏大,已不具競爭優勢,於是又潛往四川都江堰市,在餐館打工。不久,又因好逸惡勞被辭退。從此,蔡某混跡社會,頻繁出入歌舞廳、夜總會。當追捕幹警在都江堰市將她抓獲時,蔡某竟放聲痛哭。她哭什麼呢?追捕幹警很能理解她逃亡路上的辛酸,但法不容情。
部分追捕歸案的外逃貪官名錄
周長青曾16次赴澳門豪賭,輸掉公款4843萬元,挪用公款272萬元。1995年5月,由公安、檢察民警組成的辦案小組飛往厄瓜多爾共和國,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將其抓獲。
楊彥軍原北京市房山區河北信用分社會計,攜200萬元外逃。2000年8月17日,我國派工作組赴蒙古國,將其引渡回國。
汪峯南海市原口岸辦公室副主任,涉嫌貪污挪用公款3000餘萬元,於1995年潛逃出境,輾轉兩國。2000年1月,落入法網。
陳滿雄陳秋園夫婦應中國有關方面的要求,泰國清邁市警方2000年9月1日凌晨採取行動,逮捕了在當地蟄伏5年的廣東籍涉貪巨犯陳滿雄、陳秋園夫婦。“二陳”涉案數億元。
(《一個都不許漏網——中國追捕外逃貪官紀實》李廣森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記者趙明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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