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團伙引進“股份制”,實行“公司化管理”,並利用毒品控制兩名15歲少女,誘使其在盜竊活動中出力。昨天,該團伙頭目餘風等3人被西城檢察院批捕。
據檢察院經辦人員介紹,餘風等3名涉案嫌疑人均來自寧夏海原縣。去年12月初,由於手頭比較緊,餘風將朋友趙永、田興及只有15歲的少女楊某和石某召集到自己家裏,共商發財大計。可半天過去了,大家也沒有商量出發財的好辦法,因爲缺少做生意的本錢。最後,餘風爲大家指出一條“明路”———進京盜竊,這可是投入少、來錢快的“好買賣”。餘風提議,大家組成盜竊團伙,團伙採用股份制公司形式進行管理。餘風還表示,自己先墊付“辦公經費”,偷到的錢先歸還墊款,然後大家按股份平分。
去年12月9日,“盜竊公司”在北京海淀區一招待所內正式開張。根據“公司負責人”餘風的安排,5人分組進行偷竊活動。經過幾天實踐,餘風發現,大家出工不出力,幾天下來僅有40多元進賬,連房錢都不夠。
對“辦公經費”進行盤點後,餘風、趙永和田興決定,讓曾經吸毒的楊某和石某重新吸毒,利用毒癮控制逼迫她們爲“公司發展”出力。此後,餘風先後4次出資買來海洛因,誘使楊某、石某重新吸毒。
復吸後的楊某、石某爲賺取毒資以滿足毒癮,在動物園、前門大柵欄等地大肆盜竊。不過其猖狂作案行徑很快引起警方注意。去年年底,警方經過周密部署將餘風“盜竊公司”一舉端掉。而餘風、趙永和田興也因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被西城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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