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各大超市和商場都發現,出售兒童自行車品牌和型號很多,但大多數都存在鏈條裸露、沒有保護輪、鞍座太高、只有一個剎車等問題。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春節期間,家住成都市聯合小區的潘女士在商店爲4歲的兒子購買了一輛童車。不料,1月29日,兒子在騎童車玩耍時,右手拇指被裸露在外的車鏈與齒輪卡住,並造成右拇指骨折。潘女士認爲這輛童車在設計上存在缺陷。
對於童車安全要求,國家有關方面在1993年制定了GB14746-93標準--“童車安全要求”。該標準裏明確規定鏈條要全包處理,但關於“鏈罩”的生產卻有一項註明:該標準的實施日期允許工貿雙方協議後另再確定。這項規定本意是給不合標準的諸多生產企業改進質量的緩衝期,然而直到現在,許多兒童自行車生產廠家仍然在使用落後的標準生產兒童自行車。
針對兒童自行車的安全隱患,有關專家指出,兒童自行車的剎車閘把同手柄之間,如果閘把尺寸過大,孩子就握不緊,也就剎不住車子。兒童自行車的鏈條沒有全鏈盒罩住,實際上是設計者沒有考慮到小孩子的特殊需要,安全隱患不可避免。國際上對“兒童自行車安全要求”的標準規定:制動力(即剎車力)不得小於50牛頓。但記者瞭解到,有的兒童自行車實際上只有一個剎車,根本就達不到要求。國際標準對兒童自行車也做了規定:其鞍座最大高度爲560毫米或更高,應裝有兩個獨立的制動系統(即剎車),一個裝於前輪,一個裝於後輪。專家指出,雖然爲了騎行的安全性,對兒童自行車的制動系統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但有的兒童自行車並沒有完全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有的自行車突起物較大,給兒童騎車安全帶來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這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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