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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發出第一號和第二號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統一領導,抓好關鍵環節,確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通知》強調,各地黨政軍羣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防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地方政府統一領導;各地要成立由各有關方面負責人蔘加的防治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本地區的禽流感防治工作,統一調配防疫所需資源。各地必須嚴格執行《全國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有關疫情報告和確認程序的規定,發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時報告,保全病料,對遲報或瞞報疫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地方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要加強對從事禽類養殖、販運、加工等職業人員的健康監測,尤其要對疫點地區的上述人員實施重點監測,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參與撲滅疫情的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到人。要依法加強對疫區和非疫區禽類及其產品市場的檢驗檢疫,打擊非法銷售、儲藏、加工疫區禽類及其產品的不法行爲,保證質量安全。加強對來自疫區運輸工具的防疫消毒和出入人員的衛生檢疫,對非疫區經檢疫合格的禽類及其產品的流通,任何地方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斷或限制,要依法保障貨物正常流通和道路交通暢通。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禽流感疫苗的監督管理。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程,立即對禽流感疫苗生產、供應、使用等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禽流感疫苗生產單位須經農業部認定,按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生產,嚴格安全和效力檢驗。生產的合格疫苗須粘貼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統一印製的專用防僞標籤,未粘貼該標籤的,一律禁止銷售。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劣疫苗的案件,嚴厲打擊各種製售假冒僞劣疫苗的違法犯罪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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