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戰殘酷,花招無數,其中對於消費者吸引力較大的當屬降價和贈送禮品。買一大瓶香水贈一枝眉筆或一管脣膏,買一大桶食用油贈一小瓶,甚至有買一套傢俱贈一臺彩電、買一套房子贈一處車位的,但最普遍、常見的還是酒盒中的贈品。
名爲贈品,消費者拿到手裏多少都有一種“白來”的感覺,對於贈品是否有用、耐用,贈品是否存在內在或外在的缺陷大多不去深究。其實,這其中的學問也是蠻大的。其一,贈品不白贈。不少商家早已把贈品的價錢加到“正品”身上,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也。其二,贈品大多質量不佳。款式過時、功能較少的庫存積壓商品搖身變爲贈品也就罷了,更有許多三無商品借贈品爲名、搭“正品”之車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消費者一旦使用便深受其苦。其三,更有一些商家推出的贈品涉嫌黃、賭,危害了社會的精神文明,說他們是違法犯罪恐怕也不爲過。
有的贈品竟然是色情圖畫、透視撲克、作弊筆,今日的一則報道說,酒盒中又出現了貼有裸女圖的玩具手槍。不幸的是,這東西落到了少不更事的孩子手中而且被“珍藏”了起來。青春萌動的孩子當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尷尬的家長也難免目瞪口呆,無言以對,看來惟有惟利是圖的商家躲在一旁數着到手的鈔票而竊笑不已了。
商品有瑕疵,我們可以找消協、找工商甚至走上法庭,但對這種具有明顯副作用的贈品如何處置似乎尚缺少法律依據。在我看來,贈品也是商品,因爲它是附着於“正品”本身的,對於贈品的毛病完全可以按照“正品”同等對待,這也叫“恨屋及烏”吧。如果大家對此無異議,那好,消費者儘可按正常渠道投訴,有關方面也可依法處置,至於“用心良苦”的商家其“正品”因贈品而被封查也就怨不得別人,誰讓你儘想出這些歪點子、餿主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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