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禽大省山東堅持疫情防控與畜禽類產業發展“兩手抓”,在嚴格預防禽流感的同時,保障非疫區合格畜禽類產品貨暢其流。
山東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揮部10日發文要求對禽流感疫情進行嚴格監督的同時,不得妨礙非疫區正常、合格的禽類產品流通。
山東明文規定:對來自疫區縣(市、區)的禽類及其產品就地銷燬,其他動物及其產品做退回處理;對來自已發生疫情的省份,特別是疫情發生縣(市、區)周圍的禽類及其產品,要嚴格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進行採樣化驗,經實驗室確定後按規定處理。對於來自非疫區縣(市、區)的禽類及其產品,凡證件齊全、證物相符、確定健康無疫,且帶有無禽流感證明,並註明禽流感免疫情況的,經車輛消毒後,允許通過或裝載運輸。對沒有有效檢疫合格證、證物不符的禽類及其產品一律退回;其他畜類及其產品,認定是健康無疫的,瞭解清楚原因後,重新檢疫或補充檢疫,出具證明,嚴格消毒後,准予通行。對疑似有疫病的,就地採取隔離封鎖措施,迅速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省動物防疫監督所,採樣送檢,根據化驗結果做出相應處理。任何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人員,不得對經過的禽類及其它動物產品運輸車輛刁難、拖延、設置障礙,更不能爲逃避承擔責任而不予通過或拒絕運輸。
山東要求,各級防疫監督檢查站要做到既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監督檢查,隔斷疫情傳入,又維護正常的禽類等動物及其產品的市場流通,促進農民增收。各監督檢查站互相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凡經上一監督檢查站檢查合格的,下一監督檢查站不得重複檢疫收費,但可實施消毒。
此外,針對禽類加工企業需要從省外大批量調入原料,以及禽類及其產品需要大批量銷往省外的情況,山東要求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主動邀請省外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派員到省內進行產地考察和監督,同時派員到外省進行交流,共同做好防疫監督檢查,促進畜禽產品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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