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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組織、領導不力,煤礦違法、違章生產未得到有效遏制,連續發生特大煤礦安全事故,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副專員、行署黨組成員金建中近日被撤消黨內外職務。山西省紀委、監委日前向社會公佈了這一消息。
2002年10月23日,呂梁地區朱家店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62萬元;2003年2月16日,呂梁地區離石市王文莊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7.2萬元;2003年2月22日,呂梁地區交城縣嶺底鄉五七煤礦二坑發生斷繩特大運輸事故,造成14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88.9萬元;2003年3月22日,呂梁地區孝義市孟南莊煤礦有限公司發生特大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72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35.85萬元。
金建中作爲山西省呂梁地區行署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副專員、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沒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2003年1月至3月連續發生3起特大事故,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2003年12月9日,經山西省委常委會決定,給予金建中同志撤消呂梁行署黨組成員職務處分。2004年2月4日,經山西省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決定給予金建中撤消呂梁行署副專員職務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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