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鎮長被夜查警察拖下牀僅穿內衣遭錄像
2月11日消息2003年11月18日,榆樹市大坡鎮副鎮長吳麗華(化名)到榆樹市辦事,獨自住在榆樹市交通賓館310房間。當日22時許,榆樹市公安部門到交通賓館進行掃黃夜查。熟睡中的吳聽有人敲門,隨後又聽到了鑰匙開門聲。由於吳麗華只穿着貼身內衣,她便要求巡警在門外等她穿上衣服,並說明了自己的身份。但巡警把吳從臥室拽到走廊,並進行了攝錄。
吳麗華昨日告訴記者,她一直等待處理意見,但只得到榆樹市公安局的私下道歉。吳對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已經起訴榆樹市公安局,要求賠償標的總額達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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