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近年來日趨惡化的治安環境,尤其是不斷增多的惡性犯罪,日本已決定着手謀劃修改其現行刑法的有關量刑標準,試圖以“嚴刑峻法”來維持其“治安大國”的社會形象。
據此間《讀賣新聞》今天的報道稱,日本內閣法務大臣野澤太三已經在十日將有關刑法改正案大綱提交法制審議會進行“諮問”。其主旨在於提高現行的量刑標準,尤其是強 化對於危及人身安全的惡性犯罪的刑罰。日本政府計劃通過今年秋天的臨時國會或者明年初的通常國會完成此項修改。此項改正案若獲通過,將是自日本現行刑法自一九0八年制定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修訂。
據悉,根據有關改正案的內容,將把現行有期徒刑中最長年限的二十年提升到三十年。此外還包括,將現行的殺人罪量刑標準的最低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上。將現行的強姦罪量刑標準的兩年以上徒刑,提高到三年以上,並增加集體強姦加重判罰爲四年以上的內容。將傷害罪十年以下的量刑標準,提高到十五年以下等等。此外,改正案還將涉及死刑犯罪的十五年法律時效延長到二十五年。
根據日本法務省二00三年版犯罪白皮書,二00二年日本全國確定刑事犯罪件數約三百六十九萬件,警方立案逮捕人數約一百二十二萬人,均創下日本戰後的歷史紀錄。爲此,日本政府去年年底制定了一項有關犯罪的社會防範強化計劃,其中包括了強化對惡性犯罪的懲罰標準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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