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除了研究部署當前防治禽流感工作,批准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外,還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一個引人相當關注的文件:《關於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的實施意見》。雖然我們還沒有讀到這個文件,但看到這次會議新聞裏的一段報道,還是感到振奮:“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有利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有利於維護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建立和完善新聞發佈制度,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及時、準確地做好新聞發佈工作。”
無疑,這是用政府法規的形式,規範國內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工作。這顯然是對公衆知情權尊重的表現,對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又一個實際推動。封鎖和掩蓋消息,這絕不是現代社會管理者所爲,更不應該是身爲辯證唯物主義者的共產黨人之所爲。在突發事件面前,對突發事件信息傳播的失常、失態、失語,緊接着便一定是失誤、失控、失信,而我們在這方面的經驗教訓還少嗎?最近的實例,莫過於去年SARS爆發初期,對真實信息的“嚴防死守”,對虛假消息的“正經發布”,結果不僅導致錯失抵禦SARS入侵的良機,而且在全世界產生了惡劣的影響,真實地重演了“狼來了”的古老寓言,其消極後果至今未能消弭根除。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有些人直到今天尚未真正徹悟,一俟突發事件發生,本能的反應就是先封鎖消息,還美其名曰“把握輿論導向”。
想起當年毛澤東在談到“新聞自由”時的一段話,他說:“第一有自由,凡是符合人民利益的都有自由;第二無自由,凡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都無自由,即有限制。”這裏將把握新聞自由的尺度定爲是否“符合人民利益”。另外,毛澤東還指出:“文章的好壞,要看效果,自古以來都是看效果作結論的。”這對於我們處理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也是不無意義的。昨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有利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有利於維護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這就爲我們處理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提供了應該把握的方向與原則。我們爲之拍手歡迎,更應該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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