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法院報的報道,10天的上訴期已過,流竄四省的系列搶劫、殺人、強姦案案犯楊新海並未向法院提出上訴。
1999年以來,楊新海流竄豫、皖、魯、冀四省,瘋狂作案26起,殘殺無辜67人,強姦23人,傷10人。
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殺人罪、強姦罪、故意傷害罪,對楊新海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楊新海當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據瞭解,截至12日晚上6點,楊新海並未向法院提出上訴。這樣,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楊新海案覈准後,如果不存在異議,將會下達執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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