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4日上午在漯河市對流竄豫、魯、皖、冀四省瘋狂作案的楊新海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覈准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的死刑判決,並對楊新海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新海搶劫、故意殺人、強姦、故意傷害一案依法進行了審理。楊新海,河南省正陽縣人,曾因盜竊、強姦被判刑一次,勞教兩次。1999年出獄後,接連在河南、山東、安徽、河北四省的農村地區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2003年11月,楊新海在河北省滄州市被捉拿歸案。
經過法庭審理,一審對被告人楊新海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楊新海表示服判,未上訴。在十天上訴期內,楊新海也未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複覈。
案情回放
12月11日上午11時許,在10多名荷槍實彈武警和刑警的押送下,製造系列特大驚天血案的殺人魔王楊新海,由鄭州市押到漯河市公安局看守所。
楊新海,1968年出生於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楊陶莊,又名楊枝牙、楊柳,曾因盜竊、強姦被2次勞教、1次判刑,楊新海爲此產生了報復社會的強烈心理。2000年他出獄後,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東4省相鄰的農村地區瘋狂作案,手段殘忍,行兇時從來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毀於他的手中。在公安部高度重視下,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楊新海抓獲。現已查明,楊新海殺人、搶劫、強姦共作案22起,殺死65人,重傷5人,強姦23人,搶劫大批財物。
據介紹,楊新海在河南共作案17起,其中在漯河作案2起:2001年,在臨潁縣巨陵鎮紡車劉村殺死3人,強姦1人;2002年下半年,在臨潁縣石橋鄉一村子裏,殺死2人。由於楊新海在河南的作案地點大都在漯河市周邊地市,因此審判地點選在了漯河。
落網經過
●11月2日河北滄州市新華分局刑警大隊接線索,在滄州市供銷賓館205房間住宿的一名河南人,沒有身份證,行跡十分可疑。新華分局立即組織力量對其跟蹤控制。
●11月3日10時辦案警察在該人企圖逃跑時果斷將其抓獲。經初步審查,該人自稱楊新海。
●11月3日滄州市新華分局與滄州市局刑警支隊研究認爲,該人操河南口音,身材瘦小,形態異常,許多方面與公安部刻畫的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搶劫、強姦案犯罪分子特徵相似,遂提取其血樣化驗,先確定其血型爲“B”型。
●11月5日河北省公安廳DNA技術鑑定確認該人就是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搶劫、強姦案的犯罪嫌疑人,隨後對其展開審訊。
●11月5日晚楊新海供述犯罪情況。
楊新海是在11月3日夜間12點左右被抓獲的。關於楊被抓的過程,在滄州有多個版本,一說楊是在盜竊之後被抓。新華分局刑警大隊報警值班室一名民警說,該分局每週都定期和不定期對娛樂場所進行檢查,楊新海就是在一個按摩房裏被抓的。但滄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是滄州公安局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在大街上抓獲的。
綜合滄州市公安局有關人員介紹和一份警方材料,楊新海被抓過程大致如下:11月3日夜12點左右,警方接報在火車站附近有一男子形跡可疑。新華分局一民警帶一名實習警員迅速趕到現場,在火車站南大約200米的滄州鐵路小學門口,發現了該可疑男子。當時正值深夜,街上已再無他人,該男子見到有人跟蹤,便撒腿朝鐵路方向猛跑,兩名警察快步追趕,在一鐵路涵洞口附近截住該男子,當時,該男子掏出一把摺疊刀拒捕,隨即被民警制服。
據警方介紹,該男子被捕後供稱,自己名叫楊新海,又名楊枝芽、楊柳,38歲,河南人,沒有正當職業,曾經殺過人。滄州警方對此高度重視,隨即調集預審精英連夜突審。幾個小時內,楊新海交待曾因爲盜竊、強姦被判刑和勞教,2000年被刑滿釋放,從2001年開始作案殺人,共作案22起。殺死65人,重傷5人,強姦23起,經新華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覈對,發現該人正是公安部督辦大案中的“殺人魔王”。
爲了做更準確的判斷,滄州警方還取樣到石家莊對楊新海進行DNA鑑定。隨後,河北省公安廳發回通報,楊新海的DNA和多起殺人大案犯罪嫌疑人所留在現場的頭髮等遺物的DNA相同度爲99.9999%,此時,楊新海是公安部通緝殺人要犯已確定無疑。
“楊所作案多爲滅門案件。”滄州公安分局新華分局一名民警說,他從公安內部資料上看到的犯案場景十分悽慘。該民警透露,楊新海還有姦屍嫌疑。
一名見過楊新海的民警說,楊新海大約1.62米,很愛說話,但容易激動,經常是沒說多長時間的話,便語速加快,音量變大,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有明顯的區別,看上去曾經受過很大的刺激。
據介紹,楊新海曾交待,在他流竄期間,曾多次因嫖娼被抓,但都罰錢後被釋放。在滄州民間一個沒有被證實的說法是,警方的人說,楊新海本人很矮,但卻經常穿一雙很大的鞋子,並墊高鞋跟,給人一種個子很高的感覺,因此不容易被警方發現。滄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說,楊入獄多次,有着很強的反偵察意識,新華分局一名民警對此觀點也表示認同。楊新海被抓後,警方從其身上只搜出500元現金和一把摺疊匕首,沒有任何身份證件。滄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楊新海從2001年起,曾在安徽、河南、山東、河北等地流竄,肯定在多處住宿過,身上應該帶着身份證。
據滄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楊新海被抓後,一直關在滄州市看守所,並增派了多名武警看守。楊新海被關押在滄州看守所的時候,每天都有10多輛警車從市內開過來對楊新海進行提審,看守所門前的路較窄,警察就把車一字排開,拉得很長,除了公安,每天還都會從警車上下來很多武警。
據楊新海被抓後供述,他本計劃下一個目的地將是天津的靜海縣,之後還可能會去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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