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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陽縣長湖鄉農民許國華因嫌受聘期間福利待遇低,對學校不滿,竟然給學生下毒以泄私憤,造成161名學生中毒,日前被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2003年6月底的一天,受聘爲長湖中心小學臨時工的許國華,因學校校長更換後,其福利待遇降低等原因,對校方產生不滿,挾私進行報復。他趁人不備,將一包“毒鼠強”毒藥倒入盛放蛋糕製作原料泡打粉的塑料筒底部,再加上新的泡打粉覆蓋。9月23日,學校職工劉某在製作蛋糕的過程中使用了含有毒鼠強的泡打粉。學生吃了有毒的蛋糕後,先後出現嘔吐、抽搐等症狀,全校161人中毒,至今仍有26人住院,醫療費用支出達60餘萬元。
法院通過審理認爲,許國華的行爲嚴重危害他人生命和健康安全,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審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許國華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後悔不迭地說:“當時只想報復學校,沒想到會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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