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對外宣佈,參保人員治療門診特殊病的用藥(以下簡稱“門特藥”),可持醫保證、處方和《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表》到指定的試點藥店直接購藥。記者採訪卻發現,儘管多家藥店已經做好了準備,但是醫院對此規定並不積極,醫院處方無法流到藥店,使人們至今無法到藥店買這些藥品。
記者在指定藥店之一的中新濱江藥店裏看到,牆上已經貼上了關於如何購買“門特藥”的詳細說明,電腦系統也爲銷售這些藥品進行了重新調試。據中新藥業有關人士介紹,市民購買“門特藥”的15家指定藥店中,中新藥業下屬藥店佔了7家,分別爲中新濱江藥店、中新佟樓藥店、中新中央大藥房、中新天山藥店、中新西站藥店、中新光榮道藥店和中新北站藥店。雖然藥店爲銷售“門特藥”做好了各種準備,但截至目前,衆多藥店尚沒有見到一張醫院“門特藥”處方。
爲什麼藥店難見醫院的藥方呢?記者以普通患者身份撥打了一家大型醫院醫保科的電話,詢問如何開處方購買“門特藥”,但被告知“醫院沒見到文件,目前不執行”。面對同樣的問題,另一大型甲等醫院的回答是“醫院沒有外購章,根本開不出外購藥處方”。此外還有一些醫院人士表示對此不知情。
由於社保部門規定: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第一次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購買治療“門診特殊病”用藥時,應先到定點醫院開具處方,並加蓋醫保專用章,然後持醫保證和處方到社保分中心辦理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登記後,可持醫保證、處方和登記表到試點藥店購藥。上述醫院的回答意味着患者根本無法拿到處方去辦理外購手續,只能到醫院的藥房買藥。醫藥業內人士指出,由於“醫藥分家”減少了醫院收益,過去就普遍存在着醫院嚴控處方外流的現象,一些社保零售藥店每個月也見不到幾張處方,“門特藥”處方有此遭遇並不稀奇。
小資料
門診特殊病分爲兩類七種。Ⅰ類是指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療、化療、鎮痛治療。Ⅱ類是指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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