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在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其公佈的“12·23”專案的查辦情況。該案作案頻繁、手段殘忍,堪爲深圳市建市以來罕見的刑事大案,17名被告涉及搶劫、強姦、盜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收購贓物等罪名,被法院確定的案件達25宗。
髮指酷刑逼人說密碼
在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許海波等17名嫌犯被確認的犯罪案件共有25樁,樁樁手段殘忍,令人觸目驚心。據統計,在這25宗查實的案件中,17名嫌疑犯共對23名被害人進行搶劫,更對多名被害人實施殘忍的侮辱、毆打和強姦;持手槍、利斧對兩家手機店鋪進行打劫;搶劫麪包車一輛;盜竊小轎車兩輛。贓款贓物總值達80萬。
歹徒們喪心病狂,除了搶劫外,還對被害者進行殘忍的強姦、輪姦,採取用木棍鐵管毆打、用菸頭燙乳房,用老虎鉗夾陰部等令人髮指的手段逼迫被害人說出存摺和銀行卡密碼,威脅他們不許報警,甚至將搶劫對象作爲綁架人質對其親友進行敲詐勒索。
蒙面作惡警方取證難
據悉,從2002年7月開始,以許海波、張建立等人爲首的犯罪團伙便利用小汽車在寶安區城鄉大肆進行系列搶劫、強姦犯罪。公安機關爲此專門成立了“12-23”專案組。
這一系列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達數十名。衆疑犯作案次數頻繁,經常一二天就作案一次,有時甚至一晚連續作案多次;作案時間跨度長,從去年6月一直持續至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紛紛落網方漸息;作案地域廣,遍佈寶安各城鎮;被害人流動性大,且大多爲女性。由於受作案人威脅等各種原因,案發後很多人未及時報案,偵查過程中很難查尋。而且,有些被害人因在被搶劫強姦時被歹徒矇住雙眼,因而很難辨認出嫌疑人。這些情況令該案調查取證十分困難。
17名主犯一審判重刑
經過近一個月的努力,深圳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偵破25宗搶劫、強姦、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銷贓等案,繳獲贓款贓物一大批。深圳市檢察院承辦人在24小時之內依法批准公安機關逮捕兩批犯罪嫌疑人共17人。
去年11月22日,市中級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許海波、張建立、鄧豔輝等3人被判死刑,蔣代銀、路坤學2人被判無期徒刑,另12人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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