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年來,由於天津市大規模開展平房改造工程,百姓購買商品房呈現上升趨勢。今年以來,全市各級消協共受理商品房投訴近百件,佔總投訴量的9%,與去年同比增長3%,其中涉及房屋質量和開發商違規操作問題仍佔很大比例。
商品房質量鑑定難糾紛難解決據市消協介紹,在受理的商品房投訴中,商品房質量問題鑑定難,引發糾紛難解決的情況突出。比如房屋出現滲漏情況、裂縫等情況必須請專業質檢部門進行鑑定。針對這種情況,消協提醒消費者,可以根據建設部2001年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解決。《辦法》明確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消費者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消費者有權退房;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2003年4月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買房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遇到出現質量問題,您還可以向市建委房屋質量投訴中心進行諮詢或進行鑑定,如果在保修期內出現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
銷售不規範操作賣方不認賬有的開發商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向不知情消費者售房,有的開發商在與消費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前,不向消費者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或《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不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宣傳與實際不符等情況皆有發生。爲了避免發生這種情況,您購房前不僅要向開發商索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購買期房時一定要讓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購買商品房畢竟是目前家庭生活消費中的頭等大事,爲了避免您買房中遇到違規開發,廣告虛假宣傳,面積“短斤少兩”,購房格式合同多“出格”,物業管理不規範,甚至一房兩賣等諸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消費者協會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房還須特別留心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須留心購房格式合同。由於消費者缺乏相關專業知識,有的開發商因爲是格式合同(條款)的提供者便利用其優勢地位,在格式條款中或加入一些不平等條款,或刪去一些有利於消費者的條款,或擅自增加“補充說明”,將風險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或簽訂不用備案的補充協議、附件等,對於合同中可選擇和協商的內容,消費者應特別認真審閱,仔細權衡利弊。
二、須留心認購協議。對於認購協議,消費者一定要慎重對待。簽訂之前,務必認真研究購房合同等相關文件。對拒不提供合同內容、“五證”等必要信息或只讓看不讓帶回去研究的經營者,應立即放棄購買其房屋的意向。
三、須留心含混不清的房屋面積。房屋面積出現誤差時,選擇退房、要求賠償、據實結算等是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消費者應當特別注意合同中對這種權利的約定。同時還應清楚公攤面積、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實用面積等。
四、須留心開發商是否隱瞞或擅自修改小區內的規劃、是否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大小及預先承諾的功能,如原廣告、圖紙上標明的環境條件、配套設施功能等。
五、須留心是否明晰延期交房或房產證延期辦理的有關詳細責任。有的房地產開發商在逾期交房或不能如期辦理房產證的情況下,拒不對消費者做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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