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人們常說“買的不如賣的精”,商家總是以各種促銷手段掏消費者的口袋。但這也不是絕對的,這家商場的“無條件退貨”就在一些無孔不入的消費者面前不知所措。
今年春節前,大港區某商廈高檔時裝區推出了“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7天之內不需作出任何說明,便可無條件退貨”的活動,藉此刺激消費。活動開始後營業額一度節節攀升,年前共售出高檔時裝500套。見到如此的銷售業績,工作人員自然喜上眉梢。誰知,商家高興得太早了,那一路“高開高走”的銷售額不過是假相。從正月初三開始,商場便遭遇大批量退貨,僅初三、初四兩天就退貨90多件,接近1/5。這些衣服都穿得比較仔細,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因爲講明7日內退貨不用提出任何理由,商場也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
據介紹,這些來退貨的人往往是幾個朋友一起來,他們是集體買、集體退貨。也有的是拿來大衣、褲子等數種衣物,統統退貨。更令人不解的是,他們之中又有一些人再次在商場購買了其他樣式的衣物,而這些衣物恰恰同樣附有“7天內無條件退貨”承諾。到了正月初十,那些曾來退過衣服的“熟面孔”再次出現了,同樣要求退貨。至於其退貨的真正原因,恐怕只有這些人自己心知肚明瞭。至此,可以說該商廈服裝區“7天內無條件退貨”的營銷策略失敗了。
記者從大港區消協瞭解到,這家商廈對自身商品質量問題要求極嚴,是行業中的典範,2003年無一起關於該商廈的投訴。看來,當我們連篇累牘地呼籲商家講誠信時,殊不知道德的天平是公允的,誠信也是相互的,消費者的行爲同樣需要“誠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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