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些地方近日連續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悲痛之餘,民衆對政府及時公佈事故真相、細膩處理善後也給予了積極的評價。此間有觀察家認爲,這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中國在尊重公民知情權、生命權等基本人權領域的變化。
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廈和浙江省海寧市一土廟相繼發生火災,分別造成53人、40人死亡和多人受傷。事故發生後,兩省的領導人迅速奔赴事發地點,指揮現場搶救。浙江省省長呂祖善親自帶隊會見、慰問死難者家屬代表,聽取他們的意見、要求和呼聲;吉林省省長洪虎則在全力以赴做好搶救及善後工作的同時,一天內兩次向公衆公開道歉。
中國的最高層領導人對這兩件重大安全事故表示高度關注。事發次日,溫家寶總理即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隨後,開展安全生產及社會安全管理大檢查的指令從北京傳往中國各地。中國各級政府處理問題的高效率和積極態度,讓悲痛萬分的死難者家屬感到慰藉。五豐村村民周凱明的外婆在火災中喪生,他說政府撫慰和關懷讓他感動,“我相信政府會給我們一個滿意的處理結果。”
許多網民在網上留言,稱讚政府對近期事故的處理與以往相比有“很大的進步”,在細節方面如請心理醫生爲一些死傷者家屬作心理治療、及時理賠、免費治療等,都體現了“以人爲本”的精神和對人性的關懷。專家指出,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想、權爲民所謀這種親民、愛民思想正在中國社會留下越來越深的烙印。“社會危機事件後政府所作出的快速反應,彰顯了政府對公衆人權和利益的關注。”公共關係和政府危機管理領域研究專家、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何春暉說。與此同時,中國政府近年來建立的信息公開制度也爲中國媒體對重大事故進行及時、全面的報道提供了有力支持,從而保障了民衆的知情權。不久前,國務院原則通過了《關於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國高層領導認爲,改進和加強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有利於維護民衆切身利益,有利於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
“中國媒體在事發幾個小時之內,就開始對事故進行及時、全面的報道,這是中國在尊重公衆知情權方面取得的一個可貴進步。”曾在北京某媒體任副總編、現從事媒體研究和諮詢工作的郭凱認爲。
在近日的特大事故中,政府部門表現出來的信息透明前所未有。浙江省政府在事故發生不久,立刻通知中央駐浙的新聞媒體,派車送記者前往事故一線採訪報道,並於第二天下午召開新聞通報會,介紹事件發生經過,善後處理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在對這些重大事故報道中,媒體除了描述公安消防、衛生醫療機構如何控制事態、救死扶傷,還對於遇難現場及遇難者的情況進行了大量報道,對如何避免災難傷害、自救方法等進行了介紹,字裏行間,蘊涵着對生命的關注,對受害者的尊重。
“中國政府爲媒體公開、詳盡報道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而這種支持體現了當政者以人爲本、關注民生、求真務實、不掩過、不諱功的執政之風和當政之道。”郭凱說。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李龍認爲,政府對事故的及時處理,死難者的妥善安置,聽取家屬呼聲和表示慰問等行爲,表現了中國政府對人的生存權這一基本人權的重視。由過去的封鎖消息到信息透明,充分尊重了媒體和公民的知情權,這也恰恰是中國重視內部人權制度建設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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