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對韓國前總統全斗煥受賄資金問題的調查進一步深入,檢察部門官員登門對全斗煥進行問訊。上週,全斗煥的兒子全在庸已經因逃稅被逮捕。
據檢察人員說,他們之所以選擇到全斗煥家中,而未將其傳喚到檢察機關,是爲了表示對前總統的尊重。
韓國最高法院於1997年認定,全斗煥在1980年到1988年擔任總統期間,非法佔有2220億韓元(約合1.89億美元)的公款,法院令其償還這些款項。但到目前爲止,全斗煥只上繳了333億韓元(2800萬美元)。
全斗煥稱,他現在銀行帳戶裏只有29萬韓元(248美元)的存款,但檢察機關懷疑他還藏有數億韓元。
2月10日,全斗煥40歲的兒子全在庸因獲贈167億韓元(1400萬美元)未繳稅被逮捕,全在庸說這筆錢是從他的祖父那裏繼承的,但檢察人員認爲,其中至少有73億韓元(620萬美元)來自全斗煥。
全斗煥1979年發動政變上臺,1980年9月至1988年2月間擔任韓國總統。1997年,全斗煥因發動政變、執政期間收受鉅額賄賂等罪名被判處終身監禁,前總統盧泰愚也以同樣的罪名被判處17年徒刑。但在1997年12月,他們獲得了當時的韓國總統金大中的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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