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來自四川的保姆小張不用每天擠公交回家了,她所服務的家政公司明確了工作紀律:所有暫時沒有僱主的保姆不得自行在別處住宿,只能統一住在由家政公司提供的宿舍中,並且每天要交納10元費用。
小張告訴記者,她在位於二七劇場路的助友家政服務公司登記培訓,從事保姆工作。如果沒有僱主僱傭,她們這些人都要到公司裏去等待。她在北京有親戚,平時可以住在親戚家。但從前幾天起,公司突然嚴格要求,禁止保姆們分散住宿,必須住在由公司提供的地下室裏,並交納費用。她說:“我們一個月的收入只有500元上下,如果一個月內都沒活幹,光住宿費就要交300元,負擔實在太大。經理對大家說過,如果有人仍然到外面去住,就要罰款。”雖然免了每天擠公交車之苦,小張卻苦惱不堪。
在二七劇場東里新12樓的地下室門外,小張指着緊閉的一扇防盜門對記者說,人多的時候,一個普通的單元房的面積要住40人,大夥兒睡在大通鋪上。而且每天進入小區的時候必須分開走,以防她們太吵鬧,其他住戶有意見。
記者聯繫到助友家政服務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說,這是爲了保證保姆們的身體健康,也是爲了僱主們着想。家政公司的王經理承認,在與保姆們簽訂的合同裏,並沒有要求集中住宿這一條,相關內容只是口頭強調的。王經理說:“這既是爲了安全考慮,也是爲了便於管理。以免那些北京有親戚、有地方住的人面對僱主時過於挑剔。由於集中住宿需要交錢,有經濟壓力,她們都會盡可能地早些找工作,不會提太過分的要求。我們對剛來北京的新保姆並不收費,只對已經幹了一段時間、有一定積蓄的人收費。”據王經理介紹,北京還有一些家政公司也都是這樣管理的。 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的魏曉東律師認爲,家政公司提出這樣的要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除了特殊需要倒班或應急、必須保證隨時出動的工作外,員工願意住在哪裏應該是員工自己的事,他人無權干涉。雖然從保障保姆們衛生條件這一點上,家政公司的做法有合理的一面,但這並不是侵犯他人居住自由的充分理由。家政公司的這一做法值得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