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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朝日新聞》報道,今天上午,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開始對原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本名:松本智津夫)進行了公開審判。下午,審判長在朗讀完長長的犯罪事實認定書後,宣佈麻原彰晃被判處死刑。而被告律師針對這一判決表示不服,辨稱“一系列的殺人事件是那些不受控制的座下弟子獨自乾的”,並將提出上訴。
現年48歲的麻原彰晃因涉嫌主謀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及阪本堤律師一家被殺等13起事件、致使總計27人死亡,被控故意殺人等多項罪名。
據悉,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小川正持首先朗讀針對各起事件的事實認定書,最後宣讀判決書正文。上午,麻原彰晃已經承認在發生於1989年2月的原信徒田口信二被殺事件、發生於1989年11月的阪本堤一家3口被殺事件中,曾向信徒發出實施殺人的指示。因此在這兩起事件中,麻原的涉嫌殺人罪名已經得到認定。下午,審判長繼續朗讀針對發生於1994年6月的松本沙林毒氣事件、發生於1995年3月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事實認定書。最後,宣讀了判決書。
在此之前,有11名在各起殺人事件中充當實施者的信徒被告已經被判處死刑,他們在受審時都已供認麻原彰晃是事件的主謀。在審理麻原彰晃的過程中,檢察院方面也獲得了多名原奧姆真理教幹部的證言,證明在多起殺人事件中是麻原彰晃下的指示和命令。
據瞭解,該案件相關審理始於1996年4月,到今天爲止共計進行了257次庭審,前後耗時7年10個月。
到今天爲止,針對奧姆真理教的189名被告的一審判決基本結束。其中,有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而被判處死刑的11人全部提出上訴。麻原彰晃成爲被判處死刑的第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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