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道路運輸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春運期間,全國共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旅客運輸安全事故58起,造成381人死亡、696人受傷,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3起。
這是記者從28日在南昌結束的全國道路運輸行業春運工作總結會上了解到的。交通部公路司分析認爲,儘管各地在抓安全問題上下了很大工夫,但事故的根本原因在於現行管理體制、機制和管理者、經營者的素質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道路運輸發展的需要。從主觀上找原因,一是個別地方和部門的管理者工作標準不高,要求不嚴,作風不務實,沒有真正深入基層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反饋問題;二是少數駕駛員受利益驅動,置法律、法規於不顧,存在僥倖心理,鋌而走險,違章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從客觀上分析,一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業管理體制弊端明顯,權責不一致,相互脫節;二是交通主管部門行業管理手段與鐵路、民航的垂直管理不同,人財物權在下,缺乏直接有效的約束,對有些違章、違紀現象只能治標,難以治本。
交通部公路司認爲,解決深層次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儘快理順管理體制,改革管理機制,交通部門則要從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管理方面下功夫。要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好。要把遏制營運客車屢屢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作爲今後春運安全工作,乃至整個道路運輸工作的一個重點認真加以研究和解決,交通部門在認真履行“三把關一監督”職責的同時,也要加強事後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對事故負主要責任的駕駛員及其所屬運輸企業要依法進行處理,進行通報、提出警告、停業整頓、降低企業資質等級直至取消經營資格等處罰措施,並對影響特別嚴重的事故要追究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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