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在全國及各地方共有40餘部法規、規章、司法解釋開始實施。其中,包括《最低工資規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等老百姓極爲關心的話題。記者經過盤點發現,這些新規主要涵蓋公衆安全、勞動保障、社會生活、財政金融、海關監管等。其中,國家級的法規有19部,地方級的法規有23部,其中與北京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規主要有以下幾條。
優秀文體人才創業有優惠
新規:《北京市關於鼓勵和吸引優秀文化體育人才來京創業工作若干暫行規定》、《北京市鼓勵和吸引優秀文化體育人才來京創業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實施辦法》3月1日起實行。
解讀:《規定》和《辦法》對優秀文化體育人才,本市將給予在購房、購車、職稱評定等八個方面的優惠。政策允許他們進京後採取靈活多樣的創業和工作方式。優秀文化體育人才來京從事文化體育事業和文化體育產業,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薪金低於最低標準可罰5倍
新規:《最低工資規定》於2003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通過。《規定》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測算方法,要求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對於違反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所欠工資的最高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解讀:《規定》適用於中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廉租房管理出臺新辦法
新規:《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市、縣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市、縣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應在15日內完成審覈。
解讀:《辦法》明確了政府的保障職能,提出了堅持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爲主,實物配租及租金覈減爲輔的原則。
受理拆遷裁決申請前聽證
新規:《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可向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
解讀:《規程》明確了行政裁決及強制拆遷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調解程序,規範了拆遷強制執行行爲。
瞞報地質災害者要撤職
新規:《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對地質災害的預防,國家實行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出現突發性地質災害,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對違規的有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解讀:標誌着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了法制的軌道。
嚴禁手寫航空意外險保單
新規: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吳定富日前表示,手寫的航空意外險的保單直接危害到投保人的利益,同時也擾亂了保險市場秩序。保監會非常重視,專門研究發出通知,從今年3月1日起,嚴禁手寫航空意外險保單。
房屋查封期不能超兩年
新規:《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法院查封時,土地、房屋權屬的確認以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登記或者出具的權屬證明爲準。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解讀:《通知》對於保護執行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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