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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婚姻介紹所向社會招募一名未婚男青年(乙方)充當男友,時間從2002年12月1日到2003年5月1日。在此期間,乙方必須以甲方男友的身份出現在甲方家人面前,合同履行完畢,甲方將根據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支付乙方3-3.5萬元的酬勞,期間乙方在甲方家人身上所花費用可憑有效證明找甲方索還……
作為受到法律認可且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常常運用於商業往來中。可是一位高學歷的女金領,為了盡自己的孝心卻用這樣一種方式來為自己"租賃"男友,而後,動了真情的女金領為了嫁給所招募的男友,采用了拖欠酬金的做法,男方不領情,差點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
在男女雙方情緒平復的半年後,最近,女方打來了熱線電話……
一個月相親十多次
2002年9月5日,本文的主人公盧小亞一襲黑衣出現在上海浦東機場國際到達出口處。獨自在異鄉拼搏了3年多,盧小亞不但取得了某知名商學院的碩士學位,還與一家世界排名百強的企業簽訂了合同,出任中國地區負責人。女兒的學成歸來對於年近6旬的盧簡明夫婦來說是莫大的安慰,唯一的遺憾就是已經28歲的女兒尚未婚配。
為了早日了卻心願,二老開始熱心地為女兒物色起男友。盧小亞雖然心中萬般不願意,但每次還是會出現在相親宴上。一個月下來,盧小亞竟然與10多位男子相了親,可是每一次都是一錘子買賣。眼見女兒遲遲找不到中意的男友,二老越發著急,到後來甚至是有點偏執。女兒一到家,母親就捧來一大堆照片讓女兒挑選,令她不甚其煩。2002年10月末,因為自己的一次失誤讓公司損失了一筆訂單,盧小亞疲憊不堪地回到了家中,可母親還在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紹張家的外甥、李家的兒子,心煩意亂的她終於和父母翻臉,大聲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不要再為我的事情操心了』。
3萬元租男友
這次風波之後,盧小亞雖然過了一段安穩的日子,不過她已下定決心要盡快找一個男友好讓父母寬心。『Lucy,這是人事部門草擬的招聘計劃,你看一下。』臨近年末,公司正在為次年的擴大規模招兵買馬,盧小亞翻著一份份招聘文件,忽然,一個主意湧上心頭:我為什麼不為自己招聘一個男友來哄父母開心呢?
於是,她來到一家婚姻介紹所,一個叫劉志洋的年輕業務員接待了她,她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對方,並送上了一份自己草擬的租賃男友合同,整整3大張紙,每項條款都是盧小亞親手制訂的,而宗旨就是乙方必須盡力讓甲方的父母認為甲方已經找到了中意的男友。合同中有諸如這樣的條款:在甲方父母面前,為達到讓甲方父母放心的目的,乙方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對甲方有一些摟抱、牽手等親昵舉動。合同履行完畢,甲方將根據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支付乙方3-3.5萬元的酬勞。看著這一條條滴水不漏的純公式化條款,劉志洋不由地打量起眼前這個被一身名牌包裝的靚麗女子,這麼漂亮的女子,為什麼要花錢租個男友讓父母開心呢?雖然她是出於一片孝心,但這種用錢租來的男友真能讓她的父母滿意嗎?
廣告一經刊出,盧小亞的優秀條件吸引來不少征婚者,但是很多人在看到那一紙合同的附件之後,都退縮了,少數不曾放棄的也因種種原因被盧小亞否決了。就在她准備放棄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一個合適的人選———劉志洋,此人看上去溫文爾雅,父母應該會喜歡,而自己給的報酬肯定要高於他當業務員的工資。
於是盧小亞委婉地將想法告訴了對方,雖然道德這關難過,但是對於半年3萬元的收入,說不動心是假的,一想到老家體弱的父親和兩個還在求學的妹妹,劉志洋簽下了這份合同。
2003年1月1日,盧小亞正式將劉志洋帶回家中,他彬彬有禮的態度給二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二老非常滿意女兒的選擇。
對他有一點動心
在盧小亞的授意下,劉志洋時不時地買些小禮物送給盧簡明夫婦。2003年2月9日,是盧母50歲的生日,盧母提議一家三口到朱家角旅游,並特別希望能讓小劉一同前行。從合同履行到現在,劉志洋的表現讓盧小亞非常滿意,不但依照合同逐項履行,甚至做得更好。可母親的要求遠在合同履行之外,自己該怎麼開口呢?她遲疑地給對方去了電話,雖然劉志洋有些猶豫,但最後還是答應了她的要求。
周末很快就到了,眼看上午9時將至,可是長途汽車站依然沒有劉志洋的身影,就在大家失望地准備踏上客車時,劉志洋滿頭大汗地出現在大家面前,連聲說著抱歉。
雖然和劉志洋相處的時間不長,但是盧小亞能明顯地感覺到自己對他在態度上所起的變化,如果說當初是為了哄父母開心纔租劉志洋當男友的話,可是現在,自己對劉志洋已經慢慢地產生了感情,看到他和父母相處融洽,甚至有一種他就是自己男朋友的錯覺。
來自農村的劉志洋身上有種純真的氣息,對人毫不設防。對於盧小亞來說,和他在一起最大的感受就是輕松,是一種在她自己所處的工作環境中所感受不到的輕松和快樂,她可以完全不用提防地告訴劉志洋很多事情,無論是商場上的還是人際關系中的。
回程途中,劉志洋支支吾吾地將自己晚到的原因告訴了盧小亞。原來,劉志洋老家的父親病情突然惡化,他想盡辦法東拼西湊地給父親准備手術費,可是現在還是差了2000元。聽完小劉的話,盧小亞爽快地預支了5000元給劉志洋,解決了他的燃眉之急。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眼看為期半年的合同就要到期了,可劉志洋還是對盧小亞拋出的『繡球』置若罔聞。盧小亞著急了,她好不容易等到了心中的白馬王子,當然不希望他就這麼從眼前溜走。對於劉志洋來說,面對這樣一個漂亮能乾的女孩說不動心很難,可是他深知兩人不屬於一個世界,相處在一起總是會有一種不平等的感覺,考慮再三後他還是拒絕了盧小亞拋來的『繡球』。
2003年5月1日,合同正式到期,也到了盧小亞該支付劉志洋報酬的日子,可盧小亞卻找借口拖欠。接下來的日子,盧小亞變著法子約劉志洋出來,每次的借口都是要和劉志洋結清賬款,但結果都讓劉志洋失望不已,他感覺到自己受到了欺騙,尤其是家中的父親住院需要一大筆錢,在這個關鍵的時候,盧小亞的出爾反爾讓他感到非常難堪。
眼看催款無果,劉志洋找到了上海匯業律師事物所的律師吳冬,希望能夠起訴盧小亞。吳律師介入此事後,多次和盧小亞聯系了解個中緣由,主動在中間當起了和事佬。經過吳冬的努力,劉志洋拿回了自己的酬勞,兩人最終沒有對簿公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律師點評
『合同不但能夠確保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明確了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吳冬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盧小亞這樣的行為於法來說有所不妥,戀愛如同婚姻一樣是神聖的,用合同租賃這種形式總讓人覺得將之視同兒戲,但於情來說,她也有令人同情的地方。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在社會上同男子一同打拼的女性在專注於事業的同時,卻往往忽略了自己的感情世界。在這樣一種精神、物質失去平衡的狀態下,她們會選擇一些常人想象不到的方式去彌補情感世界的空白。而這樣的一種選擇常常會讓人覺得有悖常理,雖然有時候會引起人們的同情,可是對於當事人的她們來說,其自身所受到的傷害要遠遠超過人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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