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夏小姐在河北區中山路某大型超市買了4袋“喜之郎cici蘆薈果凍爽”,準備哄一歲多的侄女開心,沒成想孩子正在美滋滋吃的時候,夏小姐卻意外發現果凍已經過了期。“這要是孩子因此吃出了什麼問題,我該怎麼交代?”氣憤異常的夏小姐立即把電話打到熱線電話。
-記者暗訪大型超市
15袋果凍過期75天年糕綠豆糕保質期後延
經過前期覈實,3月1日下午1時許,記者來到河北區中山路某大型超市。在三樓小食品區的果凍銷售貨架上,記者找到了“喜之郎”專區。在貨架的倒數第二層,記者發現了有問題的“喜之郎cici蘆薈果凍爽”,果凍一袋挨一袋排得滿滿的。
在該層貨架近百袋各種果凍爽中,記者仔細撿擇後一共發現15袋生產日期爲2003年3月18日的cici蘆薈果凍爽。查看果凍背面的文字說明區,上面清清楚楚印着“保質期:9個月……生產日期2003/03/18”等字樣,果凍已經過了2003年12月18日的保質期整整75天的時間。
就在此時,一位母親帶着差不多隻有四五歲的小女孩前來挑選果凍,二人差一點就選中了這種過期的蘆薈果凍爽。查看了小食品區的另外幾種牌子的果凍及其他小食品,沒有發現有過期的情況。
接下來,記者來到粘食區,不嚴謹的問題同樣存在,一款由天津市東麗區某食品廠生產的生產日期爲2004年2月29日的年糕就位列其中。原廠標籤上,“保質期:夏、秋季21度以上2天,春、冬季20度以內3天”,以此推論在現在的季節,該年糕在3月3日就應到期。而超市在年糕盒上自貼的帶有條形碼的標籤上,生產日期相同,但保質期卻錯後了1天,變爲3月4日。
與其同櫃檯、同廠家的一款綠豆糕竟出現了兩個生產日期,原廠打印的是“2004年2月18日”,而超市自貼條形碼標籤上的日期卻是“2004年2月20日”,又錯後了兩天。
-記者覈實中間商零售商
超市:中間商儲運問題
澤天:超市沒及時聯繫
記者將電話打至“喜之郎”果凍廣東生產總部,工作人員聽取了該品牌cici蘆薈果凍爽過期的問題後,當即表示會聯繫“喜之朗”果凍在天津向該大超市供貨的中間商澤天公司,並表示他們會派澤天公司的工作人員趕往該超市進行覈實。幾分鐘後,記者得到了覈實後的情況,超市中確實存在消費者反映的那種過期果凍,截至下午5時,他們已責令該超市人員將問題果凍撤櫃。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該超市雜貨部小食品負責人仁某。對於已過期75天的果凍,仍然出現在貨架上,他的解釋爲,“可能是中間商在儲運方面出了問題。”據他
介紹,超市在1月8日向澤天公司進了一批“喜之郎”果凍,到貨後,在只進行了抽樣檢查沒有發現其中有即將過期的果凍的情況下,便當即上架。對此,記者又向澤天公司進行覈實,澤天公司卻表示,公司在送貨、查貨方面十分嚴謹,不會出現超市所講的問題。而談及過期商品仍在銷售的原因,澤天公司的解釋是,超市沒有在商品即將到期的前一個月時間主動與該公司聯繫,因此他們對超市存在的過期商品的銷售情況並不知情。
-結果
果凍撤櫃統一銷燬五倍賠償
雖然超市與供貨商雙方對於爲何過期商品可以擺在貨架上的原因各有微辭,但他們對買到過期果凍的顧客夏女士表示道歉。對於已經撤櫃的過期果凍,澤天公司也表示,會接受超市退貨並統一銷燬。
隨後,記者又就其他幾樣有問題的食品向該超市提出質疑。不多時,記者得到反饋,上述問題均出自超市粘貼標籤的機器發生故障,目前已經調試正常,不會再有此問題出現。
最後,該大超市表示,如果有問題的幾種貨品已經售出,超市將進行一賠一的賠償。而對於投訴者夏女士購買的4袋過期果凍,超市將破例爲其進行五倍的賠償,對此,夏女士表示滿意。
昨日,記者再次來到河北區中山路該大超市時,先前發生問題的幾款食品得到了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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